1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你只拿2000元工資的話,應該只能拿到4000元經濟補償金和提前乙個月解除合同的工資2000元,共計6000元。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給你上繳齊全。失業後可以到社會保障局領取失業救濟金。
2樓:網友
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2000.如果沒有提前通知你,那再加乙個月工資2000.
3樓:花嵐遙月
三個月的基本工資。6000工資。
4樓:網友
由於你入職已滿半年不滿一年,可以拿到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也就是2000元,就是這麼多,樓上的三個月不知道是怎麼算的。這個是叫經濟賠償金,不叫薪水,薪水是工資,每個月固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違法解除你與公司的勞動關係,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標準是一年工作時間賠償兩個月的工資。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低於當地公佈的最低工資即可。
勞動合同上面應該有薪資嗎?
7樓:李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六款規定,勞動合同裡一定要註明勞動報酬。
第十八條:1、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2、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3、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4、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報酬這條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缺少此條款,勞動合同不能成立。
建議首先到勞動仲裁申請裁定原勞動合同無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之前要把你在公司的工作證明證據準備好,如工資是通過銀行轉賬形式發放的,到銀行打出對賬單就可以,但要確定是不是公司或是法人賬戶,如果是財務個人賬戶就有風險了。
其次,公司不想與你繼續勞動關係,這時候按規定給你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按你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支付。這個工資是指你之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型別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有薪資嗎
8樓:唐玉蓉
有的,如果勞動合同沒有寫明工作內容,薪資待遇,工作時長就是不合法的,該合同就是無效的,勞動者而已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申請認定該勞動合同無效。現在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藉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於無效合同。
一、勞動合同裡沒有寫工資合同合法嗎?
如果勞動合同裡面沒有寫工資的,該勞動合同不合法。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基本資訊;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的期限;其他。
二、沒有工資金額是無效勞動合同嗎。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
如果沒有包括,該勞動合同不生銷帆效。所以,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於無效合同,將來如果再有勞動糾紛,是難以維權的。
所以建議和公司協商,補齊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的條款,或者訂立附加合同補充清楚。
三、哪些情形勞動合同必須寫明勞動報酬改姿。
勞動報酬應該明確的寫在勞動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以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藉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於無效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核斗絕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工資如何算
9樓:創作者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工資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個條款:第8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也就是在錄用時用人單位就需要將包括工資在內的崗位相關資訊如實告知勞動者。
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祥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8條的規定,即使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也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根據第38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謹喚知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鏈仿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求助勞動合同法,急 求助,有關新勞動合同法
你能知道自己工作兩年能有兩月的經濟補償金,怎麼還問這種問題呢?勞動法 對經濟補償金是有明確規定的,就算是你自己提出的辭職也要給你的,沒什麼可說的。你不會輸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因公司原因不續簽,都是要支付補償金的,補償金的 支付從2008年1月1日起計,你們公司簽訂的...
勞動合同法疑問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如果公司方...
《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 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的區別 1.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是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進行細化,更加明確。2.勞動合同法 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是行政法規,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是由國院院為了實施 勞動合同法 而制定的規範實施過程行為的具體法條,原則上是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