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點行**
法律分析: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一槌定音
員工入職卻未簽訂勞動合同,屬於企業違法。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自動離職不承擔法律責任。而且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要求企業為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給員工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
3樓:檀開濟
您好,諮詢律師為您服務。
是需要負賠償責任的。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故意)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般而言,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應以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
提問。但我離職的時候是老闆口頭同意的。但是現在老闆否認這個問題 一直避而不談。
那你還算是公司員工。
提問。不。我是跟他說了離職他同意了之後我走的。然後現在就是不給發工資 還要求我賠償損失。
就是正常損失也要及逆行賠償的。
提問。好的。謝謝。好的。
4樓:永遠地地新人
不需要。都要離職了,之前的勞動合同沒簽是公司的責任,你可以反過來以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辭職並要求公司給予補償。
5樓:旅遊最攻略
不需要負任何責任,但是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去告他。
6樓:桂弘
沒有簽訂樓。無合同。自動離職沒有什麼法律可負責的。
7樓:網友
沒有籤合同,就沒有買保險。應該不負責任。
8樓:a老大傳奇
自動離職沒有籤勞動合同,要付法律責任嗎?不服法律責任,因為你沒有錢,勞動合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合法嗎
9樓:藝心法務
1、雖然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但勞動者自動離職的,一般不合法。 2、除非用人單位具有拖欠剋扣工資等行為的,勞動者才可以不 提備信配前通知單位 立即與其解約,否則都需要與單位協商或者依法通知單位,不能擅自離職。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坦中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仿指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應承擔怎樣後果?
10樓:品法留白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本身就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員工是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所以更不存在自動離職個人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
11樓:小初教育財經小集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自動離職的話,其實這個上面來講公司應該是有過錯的,因為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是公司的法定義務,相反如果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員工還要可以以主張雙倍工資的乙個權利,所以如果沒有簽訂合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只要不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應該也沒有什麼後果吧。
1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你沒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的話,一般公司是不會給你補償的,你是相當於臨時工的性質。但是你如果幹的時間久的話。可以要求公司給予你經濟補償。
13樓:網友
如果沒有簽訂的勞動合同,就自動離職 , 這樣個人是不承擔任何法律後果 , 一切責任都應該有單位承擔。
14樓:蘇主任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的話,本身也不用承擔什麼後果,只要和人力資源部門說一聲,人力資源部門給你結清工資就可以了。
15樓:晏蘭夢
如果沒有籤勞動法的話,你個人甚至離職的話,你應該承擔你的工資沒得發。其他的號我倒是沒什麼,只是會損失你上班的工資而已。
16樓:網友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己離職個人是不用承擔什麼的,因為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隨地離職,而且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賠償雙倍工資。
17樓:溜達遛彎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無需承擔任何後果,因為公司首先就沒有遵守勞動法規與你達成僱傭關係。
18樓:庫問苼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並不是承擔失誤後果的依據,只要發生勞動關係事實,那就按實際勞動關係已存下來處理結果關係,造成公司損失的需要賠償,自動離職沒有經濟補償,但不簽訂合同公司需要賠償。
19樓:寶貝馬龍福
你的問題是說明一下,未有錢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應承擔什麼後果呢?對這個問題,既然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說明屬於甲方的責任,也就是說你離職後這個是沒有什麼責任好過的。
20樓:帳號已登出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不應該承擔什麼後果,相反的用人單位要全額支付員工工資,而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也是需要雙倍支付員工工資的。
21樓:羅二虎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己離職。個人應該承擔自己離職造成的損失。如果是自己辭職的。沒有提出申請,沒有被公司解聘。總自動離職,那麼沒有賠償的。
22樓:雲珈藍瑞
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應承擔怎樣的後果?如果你沒有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的話不承擔任何後果的,所以以後不管在**工作,籤乙份勞動合同還是比較靠譜。
23樓:樂觀的哈哈哈皮
無任何後果,不影響什麼。
24樓:a老大傳奇
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個人應承擔怎樣後果?我因為有什麼後果的,應該自己承擔,因為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又是自己自願離職的後果應該自負。
沒簽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可以嗎
25樓:王煥坤
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是不給經濟補償金的,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僱傭勞動者時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因沒簽鍵滑勞動合同而要索賠時,則需收集好相關證據。
1、沒簽書面勞動的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沒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沒有交社保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爛陪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沒有繳社保、加班工資、年休假。
公司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繳納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資、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勞動仲裁時一併主張。
一、沒簽勞動合同怎麼收集證據?
第一,不要等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於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
通常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憑證包括: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飢亮蠢。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時,要掌握取證的實務技巧,並且在取證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打草驚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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