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後,發現公司是家族企業,你是否會選擇離職?

2025-02-23 21:30:16 字數 5582 閱讀 7260

1樓:小勇學長呀

如果發現公司是家族企業,我肯定會選擇離職的,因為在這樣的公司裡面發展幾乎是不可能的,幾乎不會提拔乙個外人來做管理層,所以乾脆果斷離職,不要浪費自己時間。

2樓:古月尋財

你入職的公司是否是家族企業跟你是否選擇離職沒有必然關係。不是所有的家族企業都有你想的那些問題,有很多家族企業的業績和社會口碑都還是不錯的。如果這家公司是良性發展的,是可以發展的。

3樓:做精氣滿滿的健康人

不一定,要看公司是否公正,是否適合你的專業特長,是否有能力提公升空間。如果不具備,那就離開。

4樓:網友

這個也要看實際情況啊,不是所有的家族企業都不行的啊!還有就是你可以把你也變成他們的家族成員!哈哈。

5樓:網友

您好,朋友!

一般情況來說,在家族企業裡面工作,公升遷機會比較小,企業規章沒有嚴格執行到位,對自己工作會產生影響。在這種環境下,建議離職。如果公司制度公正,員工競爭環境也公平公正的話,可以考慮留下。

6樓:網友

然後發現。歇會。假如用起。

應該去辭職,因為這假如順其。在河南幹活呢。可能一把關聯。

真不疼了。我靠。你問問。

在這種企業工作。看來工作特別好也是家族企業。他都親戚關係。

肯定有你也不想做也很容易出現問題。說希望你選擇你重新找找。心理網路。

找份新的工作。選擇比較大一點,工資那個有比較好的發展機遇的公司去做。收入多少,無所謂。

因為雖然工作。企業法人工資會不會漲的?再選擇乙個好企業。

保險不考慮工資考慮公司發展。工資發兩天的工資自然而然就會漲起來。

7樓:來自夫子廟婷婷玉立的九里香

入職後發現公司是家族企業,我肯定會選擇離職,因為家族企業也不好管理。

8樓:水中魚

除非規模比較大,小型的家族企業,我是絕對會離職的。因為家族企業的高層,會形成乙個固有的小圈子,這個圈子是他人無法進入的,只要不小心得罪其中乙個人,往往就等於等罪了所有人。所以,只能是---太累了,走吧。

9樓:爾就是愛耍寶

反正我會離職,因為沒有晉公升空間,你努力的半天也是白忙活,公升職加薪的永遠不是你,黑鍋還全都給你背,這樣的地方你待著有意思?

10樓:網友

應該也不會選擇馬上離職的,畢竟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家公司,也是因為工資待遇方面還挺不錯的,可能我會在這裡邊做邊看,要是說實在太複雜的話,也許我真的會選擇離職的。

11樓:馨蕊

發現自己所入職的公司是一家家族企業,只要這個職位適合自己。也有一定的發展空間,我是不會選擇辭職的,我會選擇留下來工作。

12樓:網友

現在家族企業很多,不管是國企還是家族企業,只要能賺到錢,工資福利高,老闆對工人好就可以,你剛入職進入單位後適應一段時間後就知道了,到時候你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再做決定。

13樓:網友

入職後發現公司是家族企業,你是否會選擇離職?是家族企業也沒什麼,只要待遇好收入高,我覺得無所謂。

14樓:新華電腦學校

首先要知道自己的需求是什麼,其次再認真對比,權衡利弊,做出選擇,認真堅持去做,分清步驟,一步一來實現,在制定下乙個目標,有理有據,不亂分寸,分析情況,安排下一步計劃,搞清楚需求是什麼,按照計劃目標一起執行。

15樓:網友

現在是市場經濟的時代,國內有大量的家族企業,有的還是大企業,有很好的發展前景。只要在企業裡能發揮你的才能,並能得到相應的報酬,有何不可?是金子在任何地方都會發光的!

16樓:與熙

視情況而定 也不一定所有的家族企業都是不公平的 或者你可以成為他們家族的一員。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得看公司的具體情況怎麼樣,不能因為是家族企業就先放棄。

18樓:文俊仔仔

這個如果發現他對你們有偏見的話你應該要選擇離職。

19樓:在皇甫山玩三國志的海兔陳

只要家族企業是在謀取正當事業,取得了國家頻發的,合法經營許可證,而且入職的待遇,也達到你的預期,為什麼要離職呢?

上家公司沒辦離職就去入職下一家,有影響麼

20樓:創作者

是有影響的。

勞動者在乙個公司未報離纖宴職就在另乙個公司入瞎激職了,只要兩份勞動合同不衝突或者不影響兩份勞動合同的執行,不違法,但是勞動者和第乙個用人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新用人單位可能沒有辦法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通常磨豎襪情況下是必須先辦理離職手續,理清楚和前公司的勞動關係以後才可以到新單位入職的,這裡面涉及到養老保險等社保問題,處理不好,對於大家後期的社保的繳納都會產生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家公司沒辦離職就去入職下一家,有影響麼?

21樓:梁勤

法律分析:全日制工作不建議在耐肆未離職情昌旦轎況下在新單位工作,如果對完成原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遲拿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自離影響去新公司入職嗎

22樓:彭宗輝

一、自離影響去新公司入職嗎。

1、自離時如果有離職手續,則不影響去新公司入職。離職手續辦理,無論材料是否齊全,離職手續都是需要辦理的。讓其在領取離職資料的同時,交齊入職材料,並補全入職手續。

前提是員工按照正常的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離職,若是員工本人自動離職,人事部需要封存員工現有資料,並等待員工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離職手續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離職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員工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給領導;

2、領導審批之後指定離職日期讓人事部備案;

3、員工辦理交接;

4、交接完畢之後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轉交財務室備案即可。

23樓:小平侃車

針對家族企業,大家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太好的偏見,實際上不論是資本主義或發展中國家,有許多中小型企業都是家族企業,並且並非家族企業就一定沒有好的發展,像一些家族企業,也都是不斷發展一步一步積累來到今日,如果能夠和那樣公司一起成長出來,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無論是否是家族企業,只需企業總體業務流程是持續往上發展的,那麼這個工作是值得呆的,還會學到很多東西,積累到許多資源的,可是待久了還是會發覺存在的缺點,比如,人脈關係繁雜,且晉公升渠道受到限制,因此,呆個年,如果不能有更快的發展,用學到的工作經驗,積累的網路資源換工作到更高的網路平臺的發展還可以呀。

家族企業,可是企業制定了清晰的規章制度,而且執行力強,工作中也有一定的步驟和準則,儘管有一些朋友偶爾會有點兒懶惰或是小心思,可是無關痛癢,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企業如果是處在一直贏利,就更為不怕了。家族企業也是有許多可靠的,只需不對本人發展造成影響就行。

假如公司內部獨斷專行,大家族工作人員可以不用辦事,隨後又能夠位高權重,而且還對別的朋友不好的話,假如薪資比較高,能夠承受得話,考慮到留下。但假如薪資高,與此同時投入的時間很多,便是比較嚴重的加量不加價得話,就需要靜悄悄的考慮到新東家。

家族企業一般是通過大家族裡的乙個或多個領頭人開創,由於公司的持續發展壯大,領頭人會有一些親朋好友出任公司的重要部門領導,比如:人力資源部、財務蠢毀團部、銷售部門這些。這種部門領導會在親屬關係的維持下,一同執掌全部公司的經營,產生外界工作人員難以進到到這種關鍵權利位置。

因此別人家族企業,無論你專業能力有多大,這種單位就是你的崗位吊頂天花板,是難以提公升的。

若要想晉公升,你需要提公升她們給你的帶橘限定,你務必表現得更強,才有望公升高。分辨領域發展市場前景:最好的方法便是看領域的領軍企業保證了什麼程度,例如電子商務行業,誕生了許多的獨角獸公司,因此這一領域非常值得發展;分辨領域發展環節:

餘桐現階段這一領域處在火爆或是瀚海,就是說這一領域如今處在快速發展環節,或是說這個領域早已出現了大佬,一般而言,前邊乙個環節的發展前景要優於後邊乙個環節。分辨大家企業的在銷售市場中常處的影響力,假如說大家公司是領域戰團,那樣大家企業一定是較為有發展前途,如果你們公司是大佬的征服者,那樣絕大多數前提下大家最後不成功的幾率非常高。

24樓:羅文

我不會選擇離職的,不管在哪個行業,在什麼企業只要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可以了,不要管太多的事情。

25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是不會選擇離職的,我覺得不管人家是家族企業還是什麼企業,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上家公司沒辦離職就去入職下一家,有影響麼?

26樓:律說律答

全日制工作不建議在未離職情況下在新單位工作,如果對完成原單差如位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虛液啟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埋知;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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