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什麼原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5-03-25 01:35:26 字數 3807 閱讀 7616

1樓:薛媛

第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緩譁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含哪肢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仍不能談世勝任工作的。

因單位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2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企業因為自身原因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辭退員工時,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具體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目前還沒有規定乙個統一的賠償金額,在個案中,具體要補償或者賠償多少錢,要看具體的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經濟補償和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是直接掛鉤的,員工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什麼情況下單位會解除勞動合同

3樓:何張婧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唯基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指迅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一、工作9年公司可以單方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被判處拘役公司可以辭退嗎?

被判處拘役後,公司可以辭退勞動者。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昌輪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怎麼辦

4樓:區樂仕

用人單凱仔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毀孫隱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纖廳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5樓:法務竹子

看單位是迅畢則合法解除還是違法解除,違法解除可以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主張賠償金,法律依據見《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數敏。

如果是依據第39條規定辭退且有證據,單位無需畝棚支付經濟補償金;其它情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見第47條規定。

6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先諮詢一下罩洞橋律師。

單位無物猛理解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此不服的還可以申請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顫謹仲裁法有規定。

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7樓:羅仰俠

用人者與勞動者協仿圓商一致或者勞動者存在法律規定的過錯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有殘疾證單位能辭退嗎。

有殘疾證單位也能辭退。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單位不可以辭退殘疾人,如果勞動者存在以下情況,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螞銷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三期女職工勞動關係中止都有哪些原因。

三期女職工勞動關係中止的原因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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