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希說汽車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超過醫療期的,也可以不予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企業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予以辭退。
<>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接受出國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職業病危害病人處於診斷期或者醫學觀察期的;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不能從事其他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對選聘人員應當提前30日或者支付**通知金單方解除,同時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員工在醫療期過後被辭退,可能就沒有補償了。職工能否得到補償,要看職工在醫療期滿後是否向單位提出了休假要求,休假理由是否合理。
勞動者在與單位選聘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中,無論是在原單位工作,還是在單位選聘人員工作都是新的安排,前提是勞動者到崗時有身體條件,如勞動者不具遊昌茄備條件則被迫上崗,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不利於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如果職工仍有病不能去醫院,被單位拒絕請病假並辭退的,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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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雲貓君
醫療期滿之後不能夠勝任之前的崗位被辭退了可以向公司尋求賠償。
3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你要去申請賠償,因為公司可以給你調崗,但不能辭退你,你可以去公司索要經濟賠償金。
過了醫療期病還沒治好單位能辭退嗎
4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給你一定的**期限,如果你在期限屆滿後,任然無法勝任工作,公司是可以辭退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弊清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租派前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羨兄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因病不能勝任工作被辭退有補償嗎
5樓:劉想想
應該有經濟補償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瞎陸拿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磨搭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悉嫌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因病被醫療期滿公司辭退,醫保怎麼辦
6樓:創作者
一、職工患病 解除勞動合同 醫保 沒了怎麼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患病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合同導致醫保沒了應當對用人單位提起 訴訟 要求賠償。 勞盯櫻動合同 期滿,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輪廳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即使勞動 合同到期 ,公司解除與您的勞動行為違法。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因此雖然您的勞動合同到期,但是您尚在醫療期內的,公司解除與您的勞動行為違法。您已經同意離職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 賠償金 。
經濟補償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您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您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其次,您醫保停交乙個月的,可以去 社保 中心諮詢可否補繳並進行報銷。
如果確實無法報銷,則公司承諾會給您交納12月份的社保,但實際沒有繳納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因無法報銷醫保給您造成的損失。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臘則隱辦理檔案和 社會保險 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職工患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在相關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職工患病期間的勞動合同所建立的勞務合作關係應當延續到**結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已到期也應當延續,所以用人單位此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應當 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訴訟解決。
患病職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工作
7樓:張志良
法律分析:不能,可以培訓調崗帶侍野,不能降薪,辭退成本很高屬於違法。
法律依據:《違蠢喊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六條 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崗位的,可要求單位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絕症談知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因病不能勝任工作被辭退有補償嗎
8樓:郝傳峰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譽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襪虛唯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申請醫療期問題,醫療期滿後申請延長醫療期
進入醫療期申請書 居中 某某公司 申請人 某某某 男 女 某年某月某日出生,姿悉於某年某月某日入廠,簽訂勞動合同多少年,現任什麼什麼職務。茲因本人患病特此申請自某年某月某日進入醫療期,請予批准。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申請人 某某某 居左 某年某月某日跡困乎 居左 根據勞動部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
重大疾病醫療期滿後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或者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按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辦理,參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
超過醫療期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嗎
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