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董事會的成員有:
董事,董事長,副董事長,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
股份公司成立以後,董事會就作為乙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
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陸螞手董事副董事長具體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早嫌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物鉛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樓:姜超
董事會有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都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絕明職工代並仿告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大高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董祕是董事成員嗎,董事會祕書必須是董事會成員嗎?
公司董祕不是董事成員,屬於高階管理人員。董事會祕書 簡稱 董祕 為上市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聘任並對董事會負責,是上市公司與 交易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其對外負責公司資訊披露 投資者關係管理 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 公司治理 股權投資 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範化運作等事宜。擴充套件資料 主...
董事會的主要職責有哪些,董事會的職能是什麼?
陽光夏天的向日葵 1 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決算方案 5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 制訂公司合併 分立 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
哪些重大事項需要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這兩項對需決議內容有詳細描述,有10多項 公司章程 基本 按 公司法 制定。公司法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決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