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2021-03-03 22:01:42 字數 5142 閱讀 2230

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婚前買房子婚後加上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樓:超人邦頻道

婚前的房子給配偶在產證上加名字,可認定為贈與,算共同財產

3樓:華律網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

。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

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可能性比較大,首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後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司法解釋對於還貸的房屋也做出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樓:阿元

婚前一方買的房子,婚後只要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這個房子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反過來想一想,一方要求加上名字的目的,不就是想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嗎?考慮離婚時能夠分得房產嗎?如果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加上名字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物權法》: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準確的說,只有他借的那一部分,和貸款的那一部分(如果有的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個人一半。

其餘部分就不是了。

6樓:江湖_明月

婚後加名,房產屬於夫妻公共財產,性質屬於夫方贈與妻方,對於日後萬一的財產分割無影響。可問題是,婚後你丈夫會加上你名字嗎?個人認為,他現在不領證的理由很滑稽,也許是像你一樣考慮到日後的不測對你留一手。

如果像我所說,婚後他不會給你加名字的。僅屬我個人觀點,你自己的事自己判斷。

7樓:小號

婚前他買的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你們一起共同還貸,一定要用你名下的卡去還,這樣就有流水證明房貸是你們共同償還,千萬不要變成他的工資還房貸,你的工資補貼家用,那萬一說句不好聽的,離婚一毛錢都沒有,哪怕婚後加了名字

8樓:張明律師諮詢

屬於夫妻共同磁阿城,將來離婚一人一半。

9樓:

按照出資多少的份額進行分配。不是一人一半。這是在加你名字的啊前提下。

如果沒有你的名字則,但你有證據證明你出資,那麼你佔有出資份額的那份兒。

一人一半在實際的司法審判過程中已經不存在,除非雙方沒有貸款出資情況,否則會按照一人一半。按照你的情況不會一人一半。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是怎麼分配的?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上對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樓:杜卡迪等等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前的個人所有房產加上妻子的名字,視為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新婚姻法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11樓:金果

一方在婚前買房的在婚後是可以將另一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就會變成雙方的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2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當然離婚時不一定按一家一半進行分割,還要考慮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有無孩子、過錯方等綜合考慮,一般會按分給後加名一方房門總價值的20%至50%。另外還要考慮是否有婚內財產約定以及房產份額是?約定,是公共共有還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單從房產證來講,可以從表面上看作是你倆的共同財產,但對方拿出購房合同和發票,證明你沒有出資,這房是他的婚前個人財產,與你無關,你就不好辦了!如果你倆做一份律師見證書,由律師起草並見證財產書面約定,講明將該房約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就萬無一失了!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是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規定,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並付了首付,婚後產權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屬於個人財產。但如果,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所以,如果你在婚後在產權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如財產分割對你有利。婚前是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沒出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

結婚前的房子是屬於誰的,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所有權屬於誰?

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房所有。婚後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你注意看一下,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釋 1 婚前的房子,房產登記誰的名字歸誰。2 婚後的房子,不管寫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還是2人的名字,均是夫妻共有財產。如...

婚前買房,婚後還清貸款。離婚這個房子是屬於誰的

樓上所引婚姻法內容已經作廢,已經被新婚姻法所取代。新婚姻法中已經不存在經過幾年婚前財產轉換為共同財產的情況 1 女方交的首付,產權證也是女方的,所以該房屋屬女方的婚前財產,但結婚後償還的按揭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屬共同財產,予以分割。2 計算方法比較複雜,而且各個法院的判決並不相同。3 先算原始價值。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