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是劃撥和出讓怎麼區分,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

2021-04-24 15:32:49 字數 802 閱讀 2726

1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

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

2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使用權)是花錢買來的;劃撥是沒花錢由國家直接撥給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點說:出讓就是你租賃的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一個期限讓你使用,如果在期限內,國家想收回你的土地,你有2個選擇:1.

和國家協商,補償你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2.不願意讓國家收回,繼續使用;

劃撥就是一般指公益事業性質的才能享受劃撥,一般是免費使用的,沒有期限,但是,當國家收回土地時,你就要無條件的讓出該宗土地,國家會補償給你地上附著物的費用,土地費用不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兩種不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式而已:

劃撥建設用地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用地單位交納土地拆遷補償以後,免費(不收取土地出讓金)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而出讓一般是建設用地協議出讓的簡稱,是指國土部門直接與用地方商定土地出讓金後,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定義背得不大清楚了,基本一是這個意思。

簡單說劃撥不交土地出讓金,協議要交。

現在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中已經很少見到劃撥和出讓了,基本上都是招拍掛。

關於房屋拆遷時土地性質為「出讓」和「劃撥」的區別

土地性質是出讓和劃撥有什麼區別,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 使用權 是花錢買來的 劃撥...

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有什麼區別,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有什麼區別麼?

一含義 1 劃撥土地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規定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 依法批...

劃撥土地拆遷補償和出讓土地拆遷補償的區別

基本沒區別。在我國,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單位和個人擁有的只是使用權。就住宅而言,不管劃撥地還是出讓地,對房屋的使用價值並不產生影響。拆遷補償是對屬於個人所有的房產進行補償,一般不涉及土地補償。再說 補償給你的新房也包含有土地呀。如果是貨幣補償,也是參考同地段 同型別的商品房 已包含了土地成本 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