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愚韶
到勞動仲裁處告,或到法院民工處諮
2樓:職場導師小余
回答公司拖欠工資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勞動者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一般來說,多數用人單位會考慮到訴訟成本和造成的負面影響,會同意支付合理工資的要求。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和解協議,但要注意該協議並無強制執行力。
2、在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般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可相對中立的協助雙方化解矛盾,也有利於減少雙方訴累。因此,當因被拖欠工資發生爭議時,勞動者可先考慮此種方式。
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協議,但該協議也無強制執行力。
3、在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經協商仍無效時,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與上述方式不同,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途徑,即在依靠上述幾種方式均無法要回工資時,下一步必經勞動仲裁。仲裁**前會安排調解,此時製作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一般來說,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引發的爭議,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一裁終局的。
4、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之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勞動者如果未能獲得滿意的結果,比如沒要到工資,或者工資給的少,是有一次救濟途徑的,即可通過訴訟形式補救一次。而用人單位僅能在具備法定情形時,才能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
此項規定體現出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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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正規途徑就是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或者是跟工友一起去信訪辦反映情況。
但這些週期長,處理的前景不明確。
是否可以跟著老闆,他去**你就去**。直到給錢為止。
如果威脅到你的人身安全了,直接撥打110.
他們回來幫你和稀泥的。
4樓:書生之見是我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樓:鄭州勞動陳律師
你好,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6樓:高階健康管理師
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舉報
如果老闆拖欠工資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此類勞動糾紛,要麼和公司協商解決,但是看樓主現在的情況,這條路應該已經走不通了,要不然樓主也不會到勞動局尋求幫助。
要麼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但是需要樓主提供相關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考勤卡、工資發放清單、保險繳費清單……勞動仲裁現在不收費,但是需要時間,一般從受理到裁決是45天。
仲裁不成的,可以申請民事訴訟,這個要收費的,而且很有可能時間會拖的更加長。
所以樓主所期望的,能夠在這兩天拿到工資是不行的,除非老闆自己良心發現,所以建議樓主要麼現在就申請勞動仲裁,要麼索性現在回家,保留好相關的證據,等到過完年了再來申請仲裁。
8樓:開心的冬青
老闆拖欠工資該怎麼辦?我們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追回,看完漲知識
9樓:回首一笑
做兩個燃燒瓶(瓶裡裝水別裝汽油在瓶口的棉花上塗滿汽油就行了,裝裝樣子嚇唬嚇唬就行,咋們的目的是要錢不是要命)。到你老闆的辦公室找到他,跟他吼,注意不是說也不是談是吼 今天不給錢老子就一把火把這燒了你信不信
10樓:靜心悟世
這種問題你處理的很正確,你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讓他們去協調,再者你可以申請仲裁,不影響你其它的事情的。
其實以上都是官面上的,最好的辦法,拿個鎖或者什麼,把辦公地點給鎖了,把他們公司電給拉掉。不給錢就鬧,報警也讓他們去報警。
11樓:
拖欠我們的工資三個多月了。並工程以完工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他好好談一下,自己千萬別生氣。多找幾次就可以了,他就會煩了嘛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勞動合同可麻煩了,你可以直接報警啊!
14樓:來自紅坪峽穩重的黃忠
必老闆拿錢,不拿跳樓
老闆不給工資有什麼好辦法解決,是什麼?
15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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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法律措施?
16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 法律依據:
1)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17樓:匿名使用者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的可以隨時離職,拖欠的工資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要給勞動者做出雙倍工資的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裡的一個月我們俗稱為「寬限期」,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的任何一天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兩倍工資了。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18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包括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出勤記錄等,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據勞動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勞動仲裁的訴訟期限是一年,超過一年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不予受理。
2、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2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法律訴訟等方式。來要工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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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發工資,把店裡的東西賣了充工資不犯法吧
工廠拖欠你工資,你可以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追索拖欠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等。但是,你將工廠的東西 則涉及另一個行為,雖然你主觀上不是非法佔有為目的,但是畢竟是不合法行為。縱橫法律網 鄭光爭律師 犯法!呵呵,那種事只能是法院幹!你準備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訴吧!如果老闆沒有和你籤合同,你就賺了。1 違反了 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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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不是打消你的積極性,給誰打 都沒有用,違法的公司他都開了,你還是今早離他遠點,現在的做買賣的,和附近的管理那片的這個局那個局都有利益關係,沒有人會為你出頭的,你打 也是這推那,那推這。都說不是他們管的範圍,要不就是讓你等,等到沒信 你要有證據證明你在他們公司工作的有力證據,然後就可以直接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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