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2樓:匿名使用者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下面舉例說明員工離職後在新公司所應享受的年假天數:
某人於2023年5月1日到單位參加工作,在2023年4月30日前屬於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標準為每年5天;從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屬於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標準為每年10天,這時2023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應分兩個時間段分開計算,然後相加,即是2023年度應享的年休假天數。
2023年4月30日前,計算方法為:(當年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4個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
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應捨去,所以2023年4月30日前應享受年休假1天。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8個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
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應捨去,所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應享年休假6天。(注:
4個月×30天/月和8個月×30天/月是本文為簡便而取的平均數,若精確計算,需確定相應日曆天數作為計算依據。)
3樓:務皓昂蕤
年假是按工齡算的,如果你年假5天,那當年就應該休掉,今年你服務三個月,那按比例只有1天啦。
4樓:匿名使用者
年假應是2天。計算方法:2010.8.28-2011.3.15你的工作日為200天,200/365天*5天=2.7天 根據勞動法規定不足1天不予折算
5樓:用q戶名
1、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3、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3、***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必須執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休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勞動法 辭職時年假怎麼結算
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勞動法沒有關於年假的內容,但是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有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年假折算方法,具體如下: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7樓:美好星空萬里
1、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3、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3、***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必須執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帶薪休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休息權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有關部門反覆研究後認為,年休假天數應當與中國現階段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企業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因此,條例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不能休假的補償
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於補償的標準,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於「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
據此,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8樓:聽婷說歷史
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可見,員工離職時只有權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對應的年休假。
例子職工老楊於2023年6月1日入職唐山市某印刷廠,成為一名操作工。雙方簽訂了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2023年5月31日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決定終止勞動合同,不再續簽,並同意向老楊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老楊提出,公司還要向其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補償,公司稱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新入職員工第一年享受5天的帶薪年休假,老楊實際上也休了5天年休假,無需再補償。
老楊則提出自己是21年工齡,每年應該享受15天年休假。雙方協商不成,老楊向唐山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委經過審理後,裁決公司支付了老楊10天的帶薪年休假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10樓:行者天涯
我來回答:
你今年的年假是按照去年的工作年限算的,若你不休的話,比照工資的300%計算支付給你。
希望可以幫到你。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休掉年假後,再算正式離職。
如要結算成工資,按你正常上班的工資結算。
1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好律師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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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提前30日書面辭職。您簽訂過保密協議,公司如果不支付的保密費用,您就可以從事本行業,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