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主要看工作時引發心臟病的原因是否和工作有關
如果因工作引起 那就算是工傷
否則不是
2樓:單武軍
就算不是工傷,單位也要適當的賠償,這是勞動法有明確規定的,可去查查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怎樣那單位絕對有責任、必竟是在那出的事。
別人在網咖上網猝死、網咖都賠不少錢呢!何況你這是在上班工作時間呢!
可以找單位賠償的、不行的話到法院起訴!
4樓:
第二章 工傷範圍及其認定
第八條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
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
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三)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四)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
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六)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七)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八)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
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
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一)犯罪或違法;
(二)自殺或自殘;
(三)鬥毆;
(四)酗酒;
(五)蓄意違章;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
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
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以延長至
三十日。
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
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
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後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
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
5樓:薛鳳明
算啊現在的黑廠太多的
告吧,不然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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