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註冊會計師
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房地產用途發生改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其他資產或者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一)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改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
2樓:庫正青
您好!首先投資性房地產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模式,是會計政策的變更,如果是會計政策的變更,在會計準則裡面也有明確的處理方法,有兩種,一是追溯調整法;二是未來適用法。很明顯對於投資性房地產這裡的轉換採用的事追溯法調整,為什麼要選擇追溯調整法哪?
在書上也有明確說明,我在這裡就不在多說了,因為要說的話,就得照搬課本準則了。投資性房地產的這種轉換方法的選擇處理時國家準則上面要求採用的,那就只能按照國家準則要求來做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理解是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法轉為公允的,其產生的收益為了不影響當期收益,就計入了以往的留存收益,收益按比例計入未分配利潤和盈餘公積中,若是損失也是按比例分配計入。
4樓:僑聯移民希臘購房移民
因為計量模式的轉換並不會產生收入。
5樓:
這麼垃圾的問題你也拿出來問,, 其實我也不知道
投資性房地產轉換
6樓:註冊會計師
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房地產用途發生改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其他資產或者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一)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改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所以。。。
固定資產轉投資性房地產怎麼處理?
8樓:楊子電影
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其房地產用途發生改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應當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成其他資產或者將其他資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開始自用。
(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改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權停止自用,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
(四)自用建築物停止自用,改為出租。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成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該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和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成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the day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the day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換the day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9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者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企業把閒置暫時不用的自有房屋對外出租,即企業將自用的房屋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處理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處理
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其在轉換日的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分別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具體的會計處理舉例如下:
例1.甲企業將原自有並自用辦公樓的三分之一對外出租,辦公樓的原價為3000萬元,累計折舊為900萬元,資產減值準備為30萬元。原每年計提折舊90萬元。原辦公樓的土地面積為600平方米,每平方米的土地使用稅為5元。
每年租金收入為60萬元並在下一個租賃期開始前一次性付清。租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於2023年12月29日簽訂完租賃合同,12月30日通過銀行收到第一筆租金60萬元。
假設該企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7%,地方教育附加費費率為2%。
2023年12月29日,
借:投資性房地產 1000萬元(3000÷3)
累計折舊300萬元(900÷3)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萬元(30÷3)
貸:固定資產1000萬元(3000÷3)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300萬元(900÷3)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10萬元(30÷3)
2023年12月30日,
借:銀行存款 60萬元
貸:預收賬款 60萬元
2023年12月末,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36萬元[60×5%×(1+12%)]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3萬元(60×5%)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0.21萬元(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0.09萬元(3×3%)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0.06萬元(3×2%)
2023年12月末計提的折舊全部列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折舊 7.5萬元(90÷12)
貸:累計折舊 5萬元(7.5÷3×2)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2.5萬元
2023年1月底,每月分攤租金,
借:預收賬款 5萬元(60萬元÷12)
貸:其他業務收入 5萬元
以後每月都要做同樣的分錄,直至租賃期結束。
2023年1月開始,出租房產計提的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2.5萬元(90÷3÷12)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2.5萬元
以後每月都需做這筆同樣的分錄,直至租賃期結束。
假設2023年6月底前當年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全部申報繳納,出租這部分的房產稅為60×12%=7.2(萬元),出租這部分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為600÷3×5=1000(元)=0.1(萬元)。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列入營業稅金及附加。投資性房地產發生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屬於經營活動產生的,應列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7.3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7.2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0.1萬元
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處理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按其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按照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借記「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其賬面餘額即固定資產原價, 貸記「固定資產」,按其差額,如果是借方金額大於 貸方金額, 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如果是借方金額小於 貸方金額,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接例1.假如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為21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會計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700萬元(2100÷3)
累計折舊300萬元(900÷3)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萬元(30÷3)
貸:固定資產1000萬元(3000÷3)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萬元(700+300+10-1000)
接例1.如果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為18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會計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600萬元(1800÷3)
累計折舊300萬元(900÷3)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萬元(30÷3)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90萬元(1000-600-300-10)
貸:固定資產1000萬元(3000÷3)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十一條規定: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因此,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後,不用計提折舊,在每月末或每季末或每年末,根據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來調整賬面價值,如果公允價值高於賬面價值,其差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如果公允價值低於賬面價值,其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到了月末,要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中。
接例1.假設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轉換後的第二年公允價值為800萬元,第三年公允價值為750萬元。
轉換第二年,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200萬元(800-6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萬元
月末,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0萬元
貸:本年利潤 200萬元
轉換第三年,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萬元(800-750)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50萬元
月末,借:本年利潤 50萬元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萬元
其他會計分錄同例1,這裡不再敘述。
投資性房地產如何轉換為無形資產
10樓:
這個要看投資性房地產是按成本模式還是公允模式。分錄如下:(固定資產一般對應是建築物,無形資產一般對應的是土地使用稅,開發產品一般對應房地產公司的)
成本模式: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按轉換時的原賬面餘額計量)開發產品(按轉換時的原賬面價值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攤銷)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公允模式: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開發產品(以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列為損失)貸:投資性房地產(按轉換當日的賬面價值結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收益)
非投資性房地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11樓:註冊會計師
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時,產生的貸方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待投資性房地產處置時再轉入損益。
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投資性房地產的賬務處理
1 固定資產轉換時 借 投資性房地產 借 累計折舊 貸 固定資產 貸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2 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處置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 1 收到 款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業務收入 2 結轉成本 借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借 其他業務成本 貸 投資性房地產 2010 04 21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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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性房地產折舊是怎麼樣,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這個科目和累計折舊有什麼區別?是一樣的嗎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第十一條規定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前損益。採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與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方法相同。投資性房地產 建築物類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