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過戶是否可以解除買賣合同,籤房產買賣協議,未過戶,能反悔嗎?

2022-08-02 12:55:20 字數 5815 閱讀 2096

1樓:蔣德順律師

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與否和是否過戶登記沒有關係,只要是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買賣合同一般就是生效的,如果一方想單方面解除合同,有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樓:

未過戶時,只要你們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可以省了過戶費用。單方面解除是違約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3樓:叄重羅生門

房屋買賣合同自訂立時即生效。如雙方均同意則可以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則有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

如業主不是惡意不過戶,只是合同未履行完,可要求業主繼續履行合同,過戶房產,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如經多次催促,業主還是不過戶,即屬於惡意不履行合同義務,可以此要求解除合同。

5樓:清晨好

可以解除的,有兩個方法:

一是同對方協商解除,二是承擔違約金後解除合同。

6樓:yq律師

要看買賣合同是否有「若房屋在 日之日內未過戶,則可以解除買賣合同」的約定,如果有這樣的約定的話,而現實情況又恰好符合的話,則可以據此接觸合同,反之,無這樣的約定,則不能解除合同。一般來說,房屋的過戶與解除買賣合同是沒有必然關係的。

7樓:花絮埋骨柔芳

買賣合同一般是合法有效的。房屋為辦理過戶手續與合同的效力無關。正是因為房屋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買房人可以以買賣合同為依據,向法院要求賣房人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院一般會支援並判決賣房人協助戶辦理過戶手續的。《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8樓:陽光法律援助站

不能。房屋買賣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合同的解除應有約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單方解除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9樓:張明律師諮詢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對方違約,構成合同解除條件,可以解除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買賣雙方都同意解除買賣合同的話,可以依法解除。

11樓:

不能。房屋過戶只是房屋買賣的一個組成部分。

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只有欺詐、重大誤解、合法掩蓋非法等很有限的幾個理由。

籤房產買賣協議,未過戶,能反悔嗎?

12樓:華律網

買方反悔不買,賣方可以拒絕,買方不得要求返還定金。如果買方在簽約後反悔不願繼續交易,最好的方法同樣是雙方達成一致和平協議解約,但如果不能協議解約,就要按簽訂的合約解除合同。一般來說,交了定金的,根據《擔保法》,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

對於簽約之後的反悔,就算房屋未過戶,守約方都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彌補因毀約方違約所受的損失。賣方反悔不賣,買方可以不答應,並要求賣家賠償。賣方如果想取消,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賣方還沒有構成違約,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儘量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買方不接受和解,此時賣方執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約定的日期,不配合進行網籤或稽核等,就構成了違約,此時買方可以對賣方要求加價或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的事實進行取證,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的同時並支付違約金。買方均可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

雙倍定金或者違約金、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1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因此你所說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及付款時間約定。

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

你只說了事件經過,沒有提到具體協議內容,不好幫你做判斷。

原則上他是拿不回這套房的,只不過在房地局那裡比較麻煩,因為當時的購房合同上是籤的他的名字,這個要更改本人必須到場,而且房產過戶要交費的。

你現在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即使他因為其他原因不到庭也可以委託其他人到庭,法院一般會對他發出**通知的,如果沒有找到他,也會在其登記住所張貼公告,逾期不到庭視為放棄辯護權利,對他很不利,所以他一般會委託家人到庭的。

你當時籤的協議還是有法律效應的,對你很有利,不過你說他因為賭博躲債,這個恐怕你沒辦法舉證,所以這個說法基本沒用,只能圍繞當時協議進行起訴。

如果法庭判你勝訴,可以拿判決書到相關房產部門辦理相關的房產過戶手續。

15樓:劉永方律師

這種房屋是可以買賣的。現在問題的關鍵是賣方的買房合同上是否只有賣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賣方的賣房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其家人無權要求退房;相反,如果賣方的買房合同上還有其他人的名字,則賣方的賣房行為就是無效的,這個「其他人」就可以請求法院確認該賣房合同無效。

16樓:劉大來律師

已經不可以了,因為該合同已經生效並履行,房屋也實際交付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簽定的買賣合同,且已繳納定金,

那麼賣方是不能反悔的,

如果賣方反悔就要雙倍返還違約金.

1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簽了合同了,賣方要回房子的概率很小。

1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賣方要回房子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合同已成立,如果賣方想要回去房了,需雙倍返還定金,或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賣方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你損失的話,是可以反悔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違約,違約金不超過總房款的20%、你有得賠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都沒過戶,你連月供都1年了呀,你也太大意了,買賣協議合同的違約我想只能讓你得到相對的違約金,但房子使用權就很難講了哦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問題的 是賣方違約,肯定勝訴,祝你好運!

2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所在的房管局產權科仔細詢問,個人以為房產因未辦理房產證,而且尚未辦理過戶手續,想反悔是屬於違約,賠償肯定是必然的,至於金額估計要看你們協商了。在司法部門有法律援助中心,諮詢是免費的,你可以去聽聽他們給你的建議,在結合房管局所講,仔細考慮衡量輕重,慎重決定。

25樓:學無止境挺好

如果賣方是該房子的所有權人,他籤的買賣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子沒過戶只是賣方還沒有履行完他的義務,這個合同法裡面都有明確規定。因合同沒有履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是要進行賠償的,房子已經不屬於賣方的了,賣方只有繼續履行他的義務把過戶手續辦完,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賣方沒有履行義務,賣方就屬於合同違約,就可以起訴。如果賣方繼續不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6樓:

如果簽過買賣協議,並且對以上情況都註明說明的話,打官司賣方勝算不大。作為賣方如果執意要回房屋,他不僅要賠償合同里約定的違約金額,並且你還有權利追討房子漲價的損失。其實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你和賣方協商,適當補償他點錢,讓他配合你把買賣做完是最好的。

27樓:

根據物權法,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必須以登記為要件,如果房屋還沒有辦理登記過戶,房屋的所有權是沒有轉移的,也就是說,房屋還是出賣人所有。

但是,根據合同法,買賣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出賣人不想賣房屋,則構成了合同的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這個違約責任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就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買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28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買賣協議經雙方簽定有效,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如果一方提出修改或撤消當初協議,必需經得與另一方的協商,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對方有理由依法向法院起訴,按協議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至於違約方該負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根據協議條款按違約情節和造成對方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房屋**不能以當初**為準)。產權尚未過戶,房屋產權仍歸屬現產權人。只是,如賣方違約想收回房屋,要支付買方賠償金。

違約方要斟酌,是支付賠償金要回房屋合適,還是交出房屋履行合同合適。

29樓:匿名使用者

找專業人士——律師。這都是錢啊,花點小錢請律師,贏的是大錢啊!

30樓:小小

房子還是賣房的,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的話,

房子如果他不肯賣的話,他最多就是錢陪給你,不知道合同裡面有沒有寫明違約金多少?

還有你的裝修費用,原款,利息,都要他賠付的。

但是這些錢加起來可能也不到房子漲價的50萬,要是他耍賴皮的話,陪你點錢,然後房子另賣他人也比直接賣給你划算,

路橋好鄰居房產中介

賣房人在房產未過戶時反悔 未過戶能解除合同嗎

31樓:百瑞房產網

可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32樓:夢中丨笑醒

可以和買方協商解除合同,並支付合同規定的違約金。

33樓:波羅密

如合同已簽字生效,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房屋未過戶能否買賣呢,買賣協議還有效嗎?

34樓:百小度

1、房屋未過戶,那麼買賣合同就應是無效的。

2、房屋未過戶,就說明該房屋系禁止流通物,或者在特定的主體間是禁止流通物。禁止流通物不能成為買賣合同的標的,買賣禁止流通物的,買賣合同無效。

35樓:劉永方律師

關鍵在於該房屋是否屬於可以自由交易的,如果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或者買賣雙方符合買賣條件(如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買賣雙方系同村),那麼即使沒過戶,買賣協議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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