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試用期的諮詢

2022-09-27 22:40:55 字數 639 閱讀 8978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主要限定了:試用期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次數,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原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雖然勞動法是勞動合同法的母法,但是應當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1、應該包含在合同裡。《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有明確規定。

2、試用期工資不應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

你可以這麼瞭解

試用就是公司對於你的一個考核期

在這期間沒有任何福利,工資減半,而且工作量工作時間會增加.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是有規定的,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關於試用期離職的問題,關於試用期離職問題?

a 屬於試用期,試用期內離職提前三天告知,轉正之後提前30天,法律規定員工入職後一個月之內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從次月開始雙倍工資 現在未滿30天,未籤合同也說得過去 可以遵照公司要求書面提出離職,但是提前三天即可,如果公司不提供離職申請書等,以簡訊傳送或者聊天記錄傳送,保留好證據 b 公司需要給足工...

試用期問題,試用期的規定有哪些,試用期的常見問題有哪些

1 試用期結束後原則上應該發一份轉正通知,以便明確正式的勞動關係已經確立。但是,如果企業遺忘了該手續,或者操作中忽略了該程式,只要其沒有辭退勞動者,將自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約定執行,不因沒有發出轉正通知而拖延。2 勞動合同約定的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如果非法解除需...

試用期不到被公司辭退,關於試用期辭退員工的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如果你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情形,單位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為你的半個月工資。試用期不滿條件被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