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要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正式合同,其簽訂生效標誌著雙方勞動關係的正式確立,需要勞動者本人的簽字確認,以及用人單位的公章確認。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有效。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
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樓:最新問題小助手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通常蓋公章或蓋合同章,勞動合同蓋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專用章,小公司沒有專門設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 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後,簽字蓋章後生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3樓:姣兲預
勞動合同蓋公章和蓋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會蓋合同章,小公司不會分的過於細化,簽訂勞動合同時用公章,?只要勞動合同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蓋章是公章還是合同章
4樓:李旻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派擾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為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塵弊旦勞動合同法》
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卜喚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是蓋公章還是合同章
5樓:信金國
勞動合同要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正式合同,其簽訂生悶行效標誌著雙方勞動關係的正式確立,需要勞動者本人的簽字確認,以及用人單位的公章確認。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旅罩碰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有效。
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拆談案,並按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協議上面蓋公章還是蓋合同章,合同上蓋公章或合同章有什麼區別?
合同上蓋公章或合同章沒有區別。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對於蓋合同專用章和公章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定。但這不說明使用合同專用章籤合同生效,公章籤合同不生效。實際上,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該公司...
勞動合同問題,勞動合同問題
1全部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超一個月用人單位未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不能隨便開除你。如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平時的工資條,公司卡,等能證明自...
商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商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如下 1 簽訂主體不同 商業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具專有商業合作關係的買屬 賣雙方。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2 簽訂目的不同 商業合同簽訂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商業合作的規範性,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簽訂的目的是確立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