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作曠工處理,沒有工資,可能還要扣錢呢。
2樓:恆宇麻麻
職工進入企業工作的時候會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而當員工離職的時候,也會簽訂其他的協議來解除這種關係。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勞動者已提供勞動部分對應報酬不應被剝奪。若用人單位有條件支付剩餘工資的,如員工的銀行卡並未銷燬,應及時足額支付。
但是這並不是說員工可以隨時自離,根據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內部仲裁規定,員工不辭而別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舉證責任)。故對不辭而別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前提是要有員工造成損失的證據,否則只能吃虧。【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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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進入企業工作的時候會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而當員工離職的時候,也會簽訂其他的協議來解除這種關係。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勞動者已提供勞動部分對應報酬不應被剝奪。若用人單位有條件支付剩餘工資的,如員工的銀行卡並未銷燬,應及時足額支付。
但是這並不是說員工可以隨時自離,根據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內部仲裁規定,員工不辭而別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舉證責任)。故對不辭而別的員工,用人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前提是要有員工造成損失的證據,否則只能吃虧。
自動離職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實際用工天數計算,用人單位應及時支付勞動者足額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在勞動者離職時為勞動者結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您可以看一下哦。
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3樓:王富利
法律分析:有工資。法律上並沒有自動離職一說;即便是員工確實有曠工這類情況,那麼也是需要公司明確告知員工的,已經把他進行辭退了;也沒有說自動離職的。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公司在之前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裡邊事先有所規定,並且對員工進行公示,才能夠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渣滑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如頃臘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乎此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4樓:肖紅
一、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1、曠工自離也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和員工的工作天數來計算其工資。但如果因員工的原因給單位帶來損失的,則單位可以依法扣除員工的部分工資。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二、曠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幾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並沒有規定,但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不能簡單的等同於除名、開除,但最終的結果都是不再有勞動關係;
2、國家規定是嚴重違反紀律的員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將曠工的性質明確化、制度化。
如定義連續礦工3天,一月之內曠工5天及以上為嚴重違反紀律,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過去職工獎懲條例明確規定,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的,就可以開除,現在這個規定已經廢止,改按照勞動法規定執行,勞動法沒有規定多少天可以開除,只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應該按照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曠工三天自離工資怎麼算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曠工三天自離工資按照正常工資計算。工資是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者自動離職,除非勞動者自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否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勞動者該離職行為違法。
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過,如果違法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例如招聘該勞動者產生攔頃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該勞動者承擔違法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沒造成損失的,工資應該都給。是否造成了損失,也是單位來進行舉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敬棚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簡稿陸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員工曠工自離工資怎麼算呢
6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勞動者當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須發多少天的工資,曠工的時間不應扣發工資,如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最多隻能扣除當月工資的20%。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友戚用人單位可按滾告隱照勞動合同的大廳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7樓:杜天瓊
曠工3天自離有工資,但是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因為曠工給其帶來的損失。沒有按照用人單位規定提供勞動,且沒有正當理由,沒有經過用人單位同意的算礦工。曠工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單位可以以此為理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職工曠工不發當天的工資是屬於合法的行為,也就是說只有在職工工作狀態下才會發工資,曠工比較嚴重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單方面的解除勞動關係。曠工自離是沒有工資的。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
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領取工資。若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
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也就是向相關的部門提供證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櫻腔喚法向當地人民脊凱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用人圓春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8樓:杜天瓊
曠工形式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計算工資,但勞動者也應賠償損失。
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者請假未經批准而缺勤。曠工後自動離職,實際就是不告而別,是嚴重違紀行為,屬於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因此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和法律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即使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結清勞動者工資。
結清工資和賠償損失應當分別計算,合併結算。
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
相關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員工因為自身原因曠工的,本身這一行為就有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至於曠工達到一定天數之後,單位是否能直接將其辭退,這方面我國法律中尚未有明確的規定,不過從大多數公司的操作來看,往往都是曠工3天就可以將員工辭退。而此時不管是被單位辭退還是員工自己主動離職,尚未結算的工資報酬都是應當及時的支付給員工。
法律依據】: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職工曠工不發當天的工資是屬於合法行為,也就是說只有在職工工作狀態下才會給工資,而曠工屬於不在工作狀態,並且曠工比較嚴重的持有權直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這個是為了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損失。
曠工三天自離有沒有工資,曠工3天自離有工資嗎
曠工三天自動離職扣天工資。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曠工三天共扣天工資,佔勞動者月工資的 在其他法律中也有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扣除勞動者工資不得超過 扣除後低於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標準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法律分析 有。員工曠工離職的,不發工資不合法,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
曠工兩天去工廠離職有工資嗎,曠工三天工廠算自動離職不給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曠工2天去用人單位處辭職的,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曠工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
自離還有沒有工資,員工自離有工資嗎
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