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已過,但公司沒有辦轉正手續,我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2025-02-25 15:45:09 字數 2176 閱讀 2291

1樓:網友

不需要了提前乙個月辭職,雖然試用期已過,但公司還沒和你籤正式員工的合同,就不算嚴格意義上的正式員工,因此不需要提前過乙個月。

2樓:蘭睿好

不需要乙個月。

沒辦轉正手續就不是公司正式職工,你可以隨時辭職走人,當然先結清工資。

3樓:期塵

您好,不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您提前30天提出離職,30天滿您可以直接從用人單位離職,無需用人單位批准。關於社保,申請勞動仲裁,以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因此,賠償金的數額為每滿一年(包括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乙個月工資。關於勞動合同,儘快要求公司給你乙份勞動合同,核對企業填寫內容,發現與自己的待遇不一致時,立刻要求更改。

提問。我是問我的情況直接提辭職可不可以直接走不用單位同意。可以。

4樓:你是我今生傷疼

這個的話,如果還沒有轉正,說明你還不是正式員工,所以不需要提前乙個月。

5樓:小小考拉影視

沒有辦轉正手續就是還沒轉正,還沒轉正的話就不需要提前乙個月。

6樓:網友

如果試用期已過,公司沒有辦理轉正手續,即公司和你處於雙方選擇的時間,你有權離開公司,不需要公司的批准與否。

試用期沒轉正辭職要提前幾天

7樓:高攀

法律分析:試用期沒轉正,要辭職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悉戚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猛陸兆,可以解枝租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已到公司沒給轉正,提前多久提離職

8樓:

試用期已到公司沒給轉正,提前多久提離職。

您好,這個問題由我來您!親,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期間只需要提出三天提出辭職,三天以後就可以離職。試用期已經到了,但是公司沒有給轉正,那還是處於試用期期間,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三天過後就可以離職。

很高興能夠幫助到您!

試用期已經過了,但是沒轉正,辭職要提前幾天?

9樓:

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就可以走;也可以協商一致離職;或者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已經過了,但是沒轉正,辭職要提前幾天?

試用期辭職提前3天就可以走;也可迅孝以協商一致離職;或者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凳昌汪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棗仔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親,坦胡過了試用期你還沒有轉正譁信念,說明延長了你的試用期,你還亂困在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走了,記住,一定是說明通知。

試用期過了公司不給轉正怎麼辦,試用期到,公司卻不給轉正,還要辭退我。該怎麼辦?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也就是說,自勞動者實際工作之日起,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只是勞動合同中一個特殊的階段,即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勞動法條款...

已過試用期時間,但公司遲遲未簽訂勞動合同,這時被辭退

第一,依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形 一是不符合錄用條件,二是過失性解除,三是非過失性解除。根據描述,用人單位使用第一種情形,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在案例中,用人單位沒有特別說明其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沒有將考核不合格與錄用條件相關聯,所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

跟公司已經簽訂試用期合同,但沒有工作,離職要違約金嗎?

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擔任何違約金。但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跟公司已經簽訂試用期合同,但沒有工作,勞動合同並未履行即告終止。不存在離職,也不涉及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