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了,算是共同財產嗎?

2025-02-28 21:10:16 字數 6458 閱讀 7837

1樓:柯柯柯柯樂

很多的人在結婚的時候,對於婚前財產。

和婚後財產的定義都不是特別瞭解。於是在婚姻中就會特別地吃虧,沒有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網友問自鄭瞎譁己在結婚之前已經拿到了安置房。

但是安置房的房產證。

是在婚後才下來的。在這種情況下,自己的房子到底是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關於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了,算是共同財產嗎?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這算是自己的個人財產。

如果乙個人在婚前就獲得了安置房,只不過安置房的房產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去辦理,在婚後才下來的話。那麼這個安置房就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和自己的另一半並沒有什麼關係,並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夫妻在婚後所得的財產。

法律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是夫妻兩人在婚後的工資,房產以及**等收益都算喊行是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婚後,兩人所得的財產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在婚前的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並沒有關係,是屬於個人的。所以如果乙個人在婚前就擁有了自己的安置房,這個安置房就是神扒個人財產。

三、希望大家都能夠對我國的婚姻法。

有所瞭解。很多的人對我國的婚姻法以及夫妻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界定,都不是特別的瞭解。在對婚姻法沒有了解的情況下,就踏入婚姻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所以希望每乙個人在結婚之前,都能夠多多看一看我國的婚姻法,都能夠了解自己在婚姻中到底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自己滴定

應該是不能算共同財產,應該是算作婚前財產的,因為你們婚前的時候,就已經把這個房產證辦下來了。

3樓:律政佳人李阿

您好,這種情況房產屬於婚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呢。

提問。這個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嗎?

是的呢。房租所有權取得在形式上是以登記為準,但簽訂協議,付清房款後(您這個安置房可能不需握瞎臘要付房款),這個房子就神好已經屬於買受人(被安置人)所有段滑了。

房產證辦理下來的具體時間,不影響房產是婚前財產的性質。

這就相當於婚前全額買的房,房產屬於婚前財產一樣。法律參見《民法典》1063條。

提問。李律師,那婚前只簽了拆遷協議,握圓但拆遷安置的時候沒有結隱芹婚,所以沒有女方份額,但因為要結婚,所以段攜塌急忙拿了現房,婚後才拿房辦產證,這種情況呢。

拿的房子是動遷房。

嗯我知道。等於說,房子是按照拆遷時候,每戶的人口數分配的是嗎?

分配時候,因為還沒有結婚,所以沒有您的份額對嗎?

提問。沒有她的,是我家的拆遷房。

這種情況下房產屬於您婚前的個人財產呢。

提問。好的,謝謝律師。不謝。

4樓:帳號已登出

不算是的。這個是屬於婚前財產的,你婚前就已經把這個房子拿下來了,是屬於你個人財產的。

5樓:史蒂芬斯

如果這個房子兩個人都有著一定的金錢付出,那麼就算是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的話就不算。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算是共同財產嗎?

6樓:l阿玘

不屬於。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謝平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產,在婚後房產證下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算是一方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

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

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樓:網友

不算,婚前的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沒有經過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經過任何的努力獲得的。

9樓:風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這個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因為婚前他們已經拿到的安置房,只是房產證還沒有拿到而已,所以這個房產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祝你健康快樂祝你萬事如意。

10樓:莆守慮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拿到房產證,如果對方沒有份額,則屬於婚前財產,不算共同財產。如果有對方的份額,那就是共同財產。

11樓:單調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了,如果這個房產證上面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的話,那麼它就屬於婚後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這個房子他只寫了其中乙個人名字的話,他就屬於婚前財產。

12樓:網友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這個不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這個房子是婚前購置的,是屬於誰買的就是誰的,不屬於夫妻倆共同財產。

13樓:計簇箍

不是共同財產。是婚前財產。根據民法典,新繼承法,和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前財產,繼承財產,贈與財產均為所得人私人財產,不屬於夫妻持續期的共同財產範疇。

14樓:帳號已登出

這當然不能算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呢。因為你有證明這個是你們婚前下來的房子。只是房產證沒有下來但是並不代表著是你們婚後共同購置的房產。所以說應該不屬於。

15樓:網友

婚前拿到的安置房婚後,拿到房產證,以後肯定是算共同財產,因為他們的財產都是可以同時使用的,所以安置房是可以上在一起的。

16樓:韓峰

屬於個人財產,不是共同財產。

17樓:帳號已登出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的話,這個並不算共同財產,這只是婚前的財產。不能算作為婚後的 。

18樓:吉運公升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了,當然也是算共同的財產,只要雙方都投資了就是。

19樓:夙河

只要是婚前的,都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要看購房合同的原始檔案,購房合同上是誰的名字房產就歸誰所有,婚後還貸屬夫妻共同財產,與辦房產證沒有聯絡。

20樓:知識點

如果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的房產證下來兩個人的名字,那就叫共同財產。所以婚後如果兩個人的名字都在房產證上,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21樓:子玉求索

婚前拿到安置房 婚後房產證下來了 應當算是共同財產 是複製兩個人合法的 合理的共有財產。

22樓:網友

只要你有充足的證據。安置房是婚前付款,雖然是婚後拿到的房產證。就不能算是共同財產。

23樓:溜達遛彎

婚前拿的安置房在婚後房產證辦理完畢不算是婚後的共同財產,應為房屋交付之前已經完成了買賣。

24樓:網友

婚後房產證才下來的,也就是房產證下來的日期在結婚證的後面,那麼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5樓:繁星點點

錢拿到安置房分房後。房產證應該不屬於共同財產,這是人家的婚前財產。

26樓:慈元彤

婚前拿到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算是共同財產嗎?婚前拿到安置房不算共同財產,雖然是婚後摔下下來的房產證,但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怎麼寫的很有說頭。

27樓:娥祖周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不能算共同財產,因為這個房子是婚前的財產。

28樓:解夢星座

婚前拿到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這個應該也不算做是共同財產了,因為畢竟相當於都是這個可能都是同一一方的乙個財產,所以這個應該不算做共同財。

29樓:釋千結

這個如果你能證明是婚前拿的安置房的話,還是算是婚前財產的。

其實只要兩個人感情沒有問題,能一直共同生活的話,不管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對兩個人的感情都沒有任何影響。

30樓:領京桃

婚前拿的安置房,他的婚後房產證下來,這個也不算是共同財產的,而且也算是屬於婚前財產。

31樓:傾田切

只要是婚前分房安置婚後房產證下來不算共同財產因婚前己有安置的方案才能得到房產證所以不算婚後財產。

32樓:析從安

鉗套安置房婚後下房產證的話,這個當然是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啦,不能說共同的財產。

33樓:雁南飛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算是共同財產嗎?婚前拿的安置房不能算是共同財產。

34樓:網友

婚前拿到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算是共同財產嗎 這種情況當然算共同財產。

35樓:早餐吃過了

婚前拿的是安置房,婚後房產證下來了,這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然是屬於婚前財產,不能因為這個就把一方的名字加入。

36樓:家與家事務所

你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屬於一方婚前所得到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確立而進行轉化。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5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1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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