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之繳納五險,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利弊?

2025-03-09 06:55:22 字數 2012 閱讀 8877

1樓:閔淑珍爾羅

不籤合同、不繳納保險是違法的,單位需要補償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補交保險。

第一,沒必要選服務費貴的,因為社保繳納是標準服務,只臘並要按時足額繳納進去就可以了氏凳,服務費高了也不會質量就高;

第二,儘量選擇本地企業,因為社保代繳後續還有其他配套服務,比如勞動合同,收入證明,工作證明等等,如果選擇那種全國的企業,可能不會提供這些配套服務;

第四,儘量按月繳納,這樣對自己有保障,沒必要一下子繳納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費;

2樓:庚盼晴

有利的方面:你可以拿到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有弊的方面:由於沒有籤勞動合同,當發生勞動糾紛時你可能無法證廳好畝明你與該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扮森、你的基本工資、以及襪檔其他相關待遇。

繳納五險於籤不籤勞動合同沒有關係,換句話說,當單位幫你交五險時相關部門不會審查你們是否簽了勞動合同。

不交五險籤的是哪種勞動合同

3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不交社保一般籤的是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是有區別的,勞動合同是屬於勞動關係的,必須要交納社保。

而勞務合同一般是可以不交社保的,他是指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者不定時工作制或者是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簽訂的都屬於勞務合同。不交社保的合同叫勞務合同。

但是勞動合同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社保。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載明社會保險相關條款,否則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勞務合同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有學者認為,根據給付的標的,合同可以分為三大類,具體如下:

1、是以財產為給付標的的合同,例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用合同;

2、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合同,例如承攬合同、委託合同、保管合同、僱傭合同;

3、是以共同從事一定工作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夥合同。

第二類合同可以稱為廣義的勞務合同。廣義的勞務合同即是指一切與提供活勞動服務(即勞務)有關的協議。狹義的勞務合同僅指僱傭合同,即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在確定或不確定期間內,一方向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合同。

跟員工籤勞務合同一般是臨時的,類似承攬性質的,才是勞務合同,簽訂的勞務合同,雙方就不屬於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是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公司與員工簽訂合同,經營管理模式未改變的情況下,雙方實際仍為勞動關係,公司仍應繳納社保。如果不購買社保,存在被社保機構追繳滯納金或罰款的風險。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如果未辦理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保費用。如果雙方之間是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則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否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屬於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雙方實際構成勞動關係,公司無論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甚至不簽訂任何合同,公司也應當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且不因員工是否同意而免除購買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簽了勞動合同不交五險

4樓:劉順祺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法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不交五險一金是不可以的。一般簽署勞動合同後必須依法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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