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 公司要解聘我,昨天跟我口頭談了 100

2025-03-15 09:35:33 字數 4007 閱讀 4158

勞務派遣合同 公司要解聘我,昨天跟我口頭談了

1樓:

如果公司辭退你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慶洞模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顫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譽緩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詳細情況可以再看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樓:網友

你沒有證據改大,你啥都得不到,2年前的工作失誤沒有辭退遲銷,現在沒有任何意義。有了證據再說吧——口頭證據約等於無證據核旦豎。

與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合同

3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喚磨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的規棚爛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鏈鏈漏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4樓:股城網客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務派遣解聘

5樓:張國鐵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解除合同需簡掘要有合脊讓理的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條 勞攔野核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合同,單位要求進勞務派遣公司,這合法嗎

6樓:

摘要。您好~不合法的,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合同,單位要求進勞務派遣公司,是不合法的行為。該公司將員工轉達了勞務派遣公司,公司這樣的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

從表面上看,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屬於變相辭退了,轉到勞務派遣公司時該公司就應當向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合同,單位要求進勞務派遣公司,這合法嗎。

您好~不合法的,與原單位沒有搏山解除合同,單位要求進勞務派遣公司,是不合祥銀灶法的行為。該公司將員工轉達了勞務派遣公司,公司這樣的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從表面上看,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已經終止,屬於變相辭退了,轉到勞務派遣公司時該公司就應當向您支付經謹扮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宴笑好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公升滲滿六個月晌鉛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用人單位跟勞務派遣解除合同怎麼辦

7樓:銳銳說法

勞務派遣中,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勞動者可以與派遣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行使法定的單方解除權來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跡檔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渣寬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如州亮形。

我們跟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沒跟用工單位籤合同,我們工作了乙個月了,因為公司和用工單位沒有籤合同,不給我們工資

8樓:

摘要。<>

從法律角度分析<>

我們跟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沒跟用工單位籤合同,我們工作了乙個月了,因為公司和用工單位沒有籤合同,不給我們工資可以說去勞動局仲裁。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從員工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從入職日起滿乙個月開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我們跟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沒跟用工單位籤合同,我們工作了乙個月了,因為公司和用工單位沒有籤合同,不給我們工資。

從法律角度分析<>

我們跟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沒跟用工單位籤合同,我們工作了乙個月了,因為公司和用工單位沒有籤合同,不給我們工資可以說去勞動局仲裁。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當然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從員工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從入職日起滿乙個月開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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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勞動合同法,可以拒絕派遣,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2.如果同意轉派遣,公司按規定要給一定的補償金。3.如果協商不一致解除勞動關係,08年前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賠償金08年後滿一年賠償一個月2倍的賠償金及年假費用 補齊保險等。一定要多看勞動法 雖然它還有那麼多漏洞 也是勞動者受保障的唯一 至少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