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大一
a.得 所識窮乏者得 我與? 得 之則生,弗則得死。
b.是 非獨賢者有是 心也 是 亦不可以已乎?
c.患 則凡可以闢患 者何不為也 故患 有所不闢也d.與 蹴爾而與 之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
3.把下面兩句話翻譯成現代漢語。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2)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4.寫「魚」和「熊掌」「不可得兼」時,取「熊掌」的用意是什麼?
閱讀《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2樓:霸道
小題1:(2分)①患:災禍 ②蹴:用腳踢
小題2:(4分)①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
②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儀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小題3:(3分)舉例 義 生
小題1:
試題分析:「患」在古文中有「憂、擔心」和「災禍」的意思,本文中為「災禍」;「蹴」為「足」字旁,意為用腳踢。
點評:本題不難,學習所學課文,對字詞比較熟悉。對於古文中的字詞,學習中要不斷加強記憶,尤其要注意課文註釋中的字詞,記熟了,判斷起來就容易了。
小題2:
試題分析:第一句中「二者」指「魚」和「熊掌」;「得」:「得到」;「兼」:
同時;「捨生」:捨棄生命;「取義」:伸張正義。
第二句中「萬鍾」指「優厚的俸祿」,「辨」:分辨;「禮義」指「封建道德規範」,「受」,接受;「何」:什麼;「加」;好處。
點評:本題有難度,難譯字詞多。文言翻譯,要了解文言的三大特點,一是字詞多義常有活用,二是省略成分,三是語序與現代語言有所不同,翻譯時在注意這三個特點。
小題3:
試題分析:「一簞食,一豆羹」是具體的事物,是舉例論證,本文的中心論點就是「捨生取義」,根據論點理解即可填空。
點評:本題不難,問題簡單,易於解答。學習古文不僅要關注字詞意義,對寫作方法也要注意學習,比如本文的論證方法。平時學習論說性的古文,還要在寫作方法上多學習,多理解掌握。
古詩文閱讀魚我所欲也 《孟子》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
3樓:鬧塵塘
小題1:d
小題1:c
小題1:b
小題1:①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②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③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凡弄清楚的)一定根據實際情況處理。④我跟你們盡一切力量剷平險峻的大山,(使道路)一直通到豫州的南部,到達漢水南岸,好嗎?(每句中的關鍵字詞譯不準,有兩個以上錯別字,該句不得分)
小題1:中心論點:捨生取義 本文主要運用了比喻論證、舉例論證、對比論證等方法來證明文章的中心論點,如將生比做魚,將義比做熊掌,當二者不能兼得時,應捨生取義;又如作者舉「一簞食,一豆羹」的例子,告訴我們要不食嗟來之食,要不喪失人的「本心」,要捨生取義。
小題1:對準確停頓的考查。文言文句子一般主謂之間要有停頓,狀語前置,狀語和主語之間要有停頓。d。應改為: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小題1:對詞語解釋的考查。
a.舍 讀音不同,意思也不同。分別為:捨棄和房舍的意思。
b. 生 分別解釋為生命和學生。
c. 都解釋為停止。
d. 於分別解釋為:對和在。
小題1:對通假字的考查。
a. 闢同避避免。
c. 鄉同 向(xiàng):向來, d.辯 同「辨」分辨。
小題1:對句子翻譯的考查注意字字落實。抓關鍵字,古今異義字。
每句中的關鍵字詞翻譯很重要。①非獨:不僅,不只。
勿:不。喪:
喪失②蹴:用腳踢著(或踩過)。與:
給。屑:接受。
③獄:案件。雖:
即使。④畢力:盡一切力量。
險:險峻的大山。指:
同「直」一直。
小題1:對中心論點的考查。聯絡「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答出捨生取義即可。本文主要運用了比喻論證、舉例論證、對比論證等方法來證明文章的中心論點。注意答具體。
《魚我所欲也》翻譯,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
i want that also.魚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譯,魚是我想要的,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 捨棄魚而選取 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 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 捨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
魚我所欲也的本心是什麼,魚我所欲也中,孟子所說的本心應該如何理解
觀點 舍取義 概括文章全篇意句 亦我所欲,義,亦我所欲 二者兼,舍取義者失其本具體表現 鄉身死受今宮室美 鄉身死受今妻妾奉 鄉身死受今所識窮乏者我 舍原 所欲甚於者故苟 魚我所欲也中,孟子所說的本心應該如何理解 本心 都是指人的 羞惡之心 按現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 廉恥之心 魚我所欲也 一文用面...
孟子語錄(魚,我所欲也
孟子 告子上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