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杜卡迪等等
和工資。權
調崗當屬變更合同內容,要與勞動者商議並徵得勞動者的同意。公司不得單獨變更職工崗位,需要與職工意見達成一致,否則只能解除勞動合同,給予勞動補償金。勞動合同約定"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和相應工資「違法無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約定"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和相應工資「違法無效。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1316130
工作內容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在於保護勞動者享受相對穩定和可預期的勞動報酬,並能在相對穩定的崗位上從事自己願意從事的工作。如果允許勞動合同約定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調整工作崗位,將意味著勞動合同中有關「工作內容」的規定失去意義,這明顯與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不符。約定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和薪資待遇,實際上違反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由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的規定,同時排除和剝奪了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時的權利權。
因此,該條款違法無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各地司法實踐,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
一、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確屬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勞動條件不降低的,不違反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2023年6月21日
22.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擅自調整其工作崗位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援:
(一)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二)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四)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且不具有上款規定的情形,勞動者超過一年未明確提出異議,後又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援。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浙法民一(2009)3號
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一般應經勞動者同意。如沒有變更勞動合同主要內容,或雖有變更但確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需,且對勞動者的報酬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變更的,勞動者有服從安排的義務。
3樓:13862590347林
您好!勞動合
來同裡有"甲方自
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和相應工資"的說法,意思是甲方可以根據生產任務的需要調整員工的崗位,因為不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所以,在調整崗位的同時,有可能調整工資。比方說,您原來是當操作工的,月薪2000元,因為您工作表現好,並且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單位安排您做車間主任了,月薪也從2000元調整為4000元。沒有哪個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吃飽了沒事做,隨便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月薪的。
謝謝閱讀!
我的勞動合同上寫!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調動 獎懲 和任免。那是不是公司就可以隨便調整工作崗位和
4樓:上圩農場主
你好,是的,公司是有權隨時調整員工崗位的,但崗位必須合理,且你能完全勝任,工資不變。
請問籤勞動合同時甲方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列印,只要在最後簽字或者蓋章之後勞動合同才會生效。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份...
勞動合同甲方沒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蓋章了,乙方簽字按手印了,合同有效嗎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 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裡寫有“乙方的薪酬已包括可能存在的延時工作待遇”是否公司就可以一直要求加班
回答不可以的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