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什麼關係

2021-03-03 23:20:06 字數 2743 閱讀 3582

1樓:匿名使用者

是建立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社會契約關係

2樓:迷情

調整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什麼關係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法律關係,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範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絡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係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並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或質量給付其報酬,提供工作條件,並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

4樓:戚廣利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結合的社會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合同法宗旨開宗明義說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不是說保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作為一部規範勞動關係的社會法,其立法價值在於追求勞資雙方關係的平衡。實踐中由於用人單位太強勢,而勞動者過於弱勢,如果法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同等保護,必然導致勞資雙方關係不平衡,背離勞動合同法應有的價值取向。因此,側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取得勞資雙方關係的相對平衡。

5樓:匿名使用者

c.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結合的社會關係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

6樓:蒼洱白子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7樓:匿名使用者

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結合的社會關係。

8樓:敖珺卞書

3)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相結合的社會關係)。

《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一種什麼關係 5

9樓:匿名使用者

特殊關係,你不能說是經濟關係,因為它還包含了人身安全等等。在經濟角度看,可以說勞動者是商品,用人單位他買的是勞動力;但是從道德、人倫關係來看,兩者之間又存在一定的感情。就好比婚姻關係是什麼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是兩種相同的法律關係,同屬於勞動法調整對嗎

11樓:雅盛超級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是不同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的過程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係的總稱。法律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法權益。勞務關係是指用人單位或個人與勞動者依據民事法律規範,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務,另一方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權利義務關係。

勞動關係當事人一方勞動者必須成為用人單位中的一員,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雙方之間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隸屬關係,反映的是一種持續性的生產要素結合關係。勞務關係當事人一方勞務提供者不是用人單位的成員,不受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約束,雙方之間不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隸屬關係,雙方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反映的是一次性的商品交換關係。

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由勞動法來調整。基於勞動關係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糾紛,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來處理。

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由民法和合同法來調整。所發生的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糾紛,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來解決。

勞動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12樓:吳欽霞律師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不是相同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受勞動法調整,勞務關係受民法調整。

關於勞動合同法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平等者的關係

13樓:匿名使用者

他說的平等是指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而已,不要迷戀.實際上是不可能平等的,這是常識,自己想想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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