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迷糊
房子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房子不僅能夠給予我們歸屬感,對於那些在外地打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成就感。房子已經成為我們所不可或缺的一件東西,現在很多人在談婚論嫁的時候也很看重男方是否有房子,並且在兩人婚後女方的父母也會要求男方把女方的名字給加上。如果是男方全款購買的房子的話,其實是算作個人財產的,在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二人因為矛盾結婚了的話,在房子的歸屬問題上就會存在著矛盾和糾紛。
那麼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在離婚之後房子應該是屬於誰呢?
在這之前我們都要了解的是,如果房子是男方在婚前以個人的名義全款購買下的,並且在結婚之後也沒有任何貸款的行為,始終是登記在男方一人的名義之下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實際上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的。但在婚後,房產證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就變成了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以夫妻二人離婚的話,女方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該房產的,簡單來說就是男方在婚後把女方的名字加上房產證的話,是沒有任何的份額的約定的,也就是屬於無償贈與的這麼一個形式,也就意味在法律的規定之下,女方是可以拿走一半的房款的。
除了法律所規定的之外,其實還有一種是在夫妻雙方都約定好了的情況。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是可以採用書面的形式來約定在婚姻關係中所有財產婚前婚後的各自所有以及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在這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來進行財產的分割,就能夠儘可能的讓雙方都能得到滿意的結果。
如果想更好的保障夫妻雙方之間的財產和一些基本的權益的話,就可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指的就是男女雙方在進行結婚登記之前達成共同的協議、辦理公證、公證證明雙方名下所持有的動產,包括一些玉器、**等一些重要的首飾等,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話,就能夠避免在離婚的時候出現一些財產的糾紛等。
不止是已婚的夫妻能夠辦理財產公證,未婚夫妻也是能夠去辦理財產公證的,從法律的層面來看的話,婚前財產公證是起到了一個作為證據的作用,能夠從很大的程度上減少夫妻雙刀的財產糾紛。所以如果有條件的話呢,就建議去辦理財產公證,這樣的話就算將來發生了什麼意外,對自己也是沒有什麼損失的。
2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女方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加?
3樓:丹信厚載彬
算共有財產。本來婚前全額付清房款,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對方就一定佔有房子的份額了,也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
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婚後如果加上女方名字,算共有財產嗎?
4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當然離婚時不一定按一家一半進行分割,還要考慮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有無孩子、過錯方等綜合考慮,一般會按分給後加名一方房門總價值的20%至50%。另外還要考慮是否有婚內財產約定以及房產份額是?約定,是公共共有還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5樓:秦延醫生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
本來婚前全額付清房款,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對方就一定佔有房子的份額了,也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
7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不過要真加上才行,別是拿話哄你,真加的時候以各種理由推脫,各個地方政策也不一樣,有的加名字免費,有的還要收費,你可以去你那的房產處問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
婚前男方買的房婚後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嗎
9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在上方當事人同意認可的情形下可以。
10樓:
可以的,不過還是隻能算是男方個人財產
11樓:無止境的真
結婚以前男方自己買的房子也是可以加上你的名字的。前提是他願意的話,如果不願意就加不了,婚前的房子,如果加上了你的名字之後,就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了,因為你的名字是後加上去的。到時候也會有你的一半了。
帶齊了所有的手續應該一天就可以辦完。現在很多的年輕夫妻都是男方婚前自己買的房子,後來兩個人感情很好之後。老公會選擇將自己老婆的名字也加到房本上。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可以再加上女方名字嗎
12樓:愛撒謊的小喵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到底該不該加女方名字,其實沒有那麼簡單
13樓:月光一族於
為了避免婚姻變故的麻煩,你必須準備1、是不是有婚姻變故以後的財產分割方案。2、房子如果不想成為女方的,那麼就必須做房產婚前公證,說明房子出資都是男人,男方才是房子的主人。和婚後財產無關,
14樓:m78星雲
可以的,就是要加上一筆不小費用,才能增加名字。新婚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屬於你一個人的,婚後你老婆是分不到的,及時加上名字也是屬於你結婚贈與她的,一旦離婚這個條件達到,贈與也就可以解除了。
15樓:黑徽
加上也沒有什麼金錢意義吧畢竟是婚前的全款買的,這應該是非常肯定的婚前財產,但如果是婚前首付,婚後一起還房貸就不好說了(個人而言)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而且可以加任何人。不過幾年內加一般要給一萬左右的手續費。
如果不加的話首付部分就跟女方沒啥事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要交納相應稅費
18樓:
男方婚前買房加進去女方的名字是屬於誰的財產
婚前以男方名買的房子婚後能加女方名嗎
19樓:華律網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上。去房產大廈。或者有的地方是在區的 房產大廈
21樓:匿名使用者
領證後可以再加上你的名字的,但是可能有一小部分費用
就我所知,我們的都是婚前的房產證就可以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啊,為什麼不可以?
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婚後想公證一下,假如離婚了房子歸女方。做完公證以後這房子還可以向銀行進行商業
財產公證與銀行抵押貸款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互不干涉 這種情況如果真有誠意 房產證名字只寫你一個人就可以了,視為他對你的贈予,離婚之後房子是歸你的。做公證是沒用的,產權沒過戶的話,贈予沒完成,他是反悔的。你就當是個節日的浪漫吧,別當真。另外,對於不動產,公證沒啥效力,不會影響銀行貸款的,到時候你老公自己...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但還在按揭中,婚後能加女方名字嗎
若是在我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期間如需增加 變更產權人等,因各城市相關規定有所不同,具體您可以聯絡貸款經辦行或當地的貸後服務中心諮詢確認。婚前男方貸款買房,貸款沒有還清,婚後想加女方名字,可以嗎?這種情況是可以加復女方名字的,但制前提是貸款必須要bai還清,辦理兩證才du 能加zhi名。夫妻加名,婚...
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婚後拿到的房產證也屬於我個人財產吧
屬於原因在於夫妻一方以及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等不動產婚後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為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自己的財產,所有人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不受對方當事人的。限制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了贈與,處分,轉讓按份共有。等協議的,依照協議具體規定處理,對房屋形成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