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天肚子疼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這裡的工資報酬不受工資的計算方式影響,計件工資也在此列。
支付150%工資的情形:正常工作日8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支付200%工資的情形:休息日仍然安排工作的,只要是指週六週日,3天假期出節日當天外的另外兩天,10月1、2、3日以外的另四天假期,春節除夕、初
一、初二以外的另四天;
支付300%工資的情形:法定休假日,元旦、清明、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當天,10月1、2、3日三天,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三天。
如果確係實行計件工資,而公司支付給樓主的工資中如果包含了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只不過不是按150%(或者200%、300%)支付,而只支付了100%的計件工資,那麼可能的結果就是,以計算出樓主小時計件工資為基數,然後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其延時時間,計算加班工資,考慮到用人單位實際已經支付了100%的計價工資,再裁決其支付50%(或者100%、200%)。
樓主可以計算自己的工資了。
有理由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時候,一定不能輕易放過。
2樓:桑旻
是違規的,即使是計件工資,那也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享有休假制度
3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樣的情況,顯然是違法的,每個月最少休息4天。國假不放,按照3倍工資計算,平時的禮拜
六、日就雙倍計算。既然有這樣情況發生, 我建議你寫份材料申請要求你廠裡支付你的相關工資,影印好身份證,親自去勞動局找勞動監察,你**打過去是沒有用的,勞動局不會受理的,因為勞動局不可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去隨便調查企業的相關用工情況的。
勞動法!懂的進,有關勞動法問題!嚴重!懂法律的進!!
可以要加班費的。前提是你要證明1 勞動關係。2 約定的工資。3 加班。證據比如 工資條?考勤表?工作服?工牌?來往簡訊?錄音?工友證明?鄙視一樓的。我發現你每次回答都是叫別人去找,諮詢律師。我真懷疑你是做廣告的託。如果大家都去找律師,誰還特意跑來這裡發帖。同事的作證,你在工作的資料,找個律師 可以的...
勞動問題,懂勞動法的請進,勞動問題,懂勞動法的請進
如果你是北京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農村戶口的勞動者繳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如果單位沒有繳納,你可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你可在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查詢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郵 cyf17582 sina.com 你合同到2009 1 1,現在合同還沒續。根據勞動合同法是屬勞動合同終止,你可...
懂《勞動法》的來
1 可籤可不籤,但一定要有在打工地工作的憑據,以便將來出問題時用!憑據要他們廠內負責人的簽字或公章。2 寒假工受勞動法的保護,參照非全日制用工,屬僱傭類臨時用工關係。3 工資待遇在於協商,雖然2 3倍工資受法律保護,但在實際工資發放過程中,如未進行協商是不會給你的。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上沒有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