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被辭退怎麼維權

2022-01-19 19:51:37 字數 993 閱讀 2608

1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規定:對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包括;

(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

(3)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故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被隔離或被確診而辭退勞動者,如因其他問題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標準。

2樓:戶樂欣

你被用人單位辭退了,用人單位應該根據你的工齡給你一定的補償,

如果沒有給你補償的情況下,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這樣能維護自身的權益。

3樓:意境深遠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判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樓:大維

朋友 首先你只用了辭退來形容。

其實勞動問題 很簡單 就是向當地勞動仲裁進行投訴就可以了

目前你要做的就是收集證據。投訴人需要固定一些勞動關係成立的證據 比如工牌 合同等等

5樓:

可以上勞動局,就是勞動人才資源局,仲裁科去遠維權

6樓:

建議你自己找勞動局仲裁員投訴。

疫情期間該怎麼做

無知就會盲目不解,重要的是時下資訊。與危遠隔錯,與安近通合。順者無爭勿滋辯,聽從意退莫追根。自然風沙無情理,天地一夢求得安。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1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個人清潔衛生。在疫情期間遵照少出門,戴口罩,勤洗手的原則,主動隔離,保持個人和居家的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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