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蘇州施律師
1、有補償,你可以主張的補償有:11個月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
2、不知道你所說的裁人是什麼意思,是指開除還是只經過勞動部門同意的經濟裁員?如果是前者那麼就是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後者,就是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沒有補償
第二 你這樣馬後炮給單位和行政執法部門都帶來麻煩第三 找到工作後要求單位給相關勞動協議最為重要第四 避免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第五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3樓:曉涓鵑
你好!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1,仲裁時效問題。目前的仲裁時效是1年,時間從你知道你權益受損開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之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
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
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及第八十二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
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你工作期間18個月的雙倍工資(以基本工資來算)還有你19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平均基本工資)
2、.根據你的工齡,應當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需要提前通知,沒有提前30天通知應該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金。
所以你可以得到2個月工資的補償。
我們一定要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我也剛剛勞動仲裁回來,祝你也成功!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賠償金4個月、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需要補償你 n+1也就是 3個月基本工資的補償,無論你籤沒簽合同
6樓:虎虎生威
肯定有補償金了。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你是可以拿到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的。而雙倍工資的賠償方式是你入職滿一年所有工資總和除以12在乘以12計算的,經濟補償金是入職滿一年給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而你這個情況需要你提供你入職滿一年的工資記錄。如工資條之類的能證明你具體工資數額的證據才行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知道裁人名單有你嗎?不要擔心你不會被裁員的
我沒有籤合同,我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不知道你所謂的籤合同是指哪方面的,因為籤合同的方向也有個個樣的,比如說是工作方面的,也有可能說是別人別人的一些個人的私人合同,所以這個合同是指什麼呢?假如說你是在工作方面的話,那肯定要和公司籤合同,這是對你自己的保障,不管怎麼說,任何的東西都是要籤合同是比較好的。合同很重要。合同 h t ng 當事...
沒簽合同不讓辭職還不發我工資但是我只工作了26天這個應該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
我已離職月,因在職時未給員工籤合同給公司造成20000元的賠償損失 公司可以追究我的責任嗎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