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的實際工作日期到2023年6月上旬,雖然沒有籤合同但是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因此:
1、2023年6月至2023年6月這段時間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已滿一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視為用人單位已經與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原則上是不能與你解除合同的。
2、如果你選擇讓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你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可以從你開始工作日期到2023年6月,具體標準不再贅述,你可以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的補償標準。
3、關於今年半年的年終獎,需要你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你去仲裁的話,根據我的經驗應該會得到支援。
2樓:
「說好了」就是協議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也不是立即解僱,沒有代通知金,只有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年終」是年度或者半年度獎金吧?如果勞動合同裡沒有明確規定有這獎金,單位可以不發給你。但上年的所有獎金應該算在總收入裡面,補償的1個月工資是包括了這些獎金的部分,而不是單純的基本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月工資做為補償金
公司在合同到到期前辭退我
把罰單撕掉是不是作為重大違法勞動紀律的行為對待還有待商議,但是,在勞動合同無其他明確規定的,公司可以解除與員工的合同。但,應支付相應的賠償,在勞動合同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賠償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年終獎和全勤獎一般是公司內部的規定,如果你達不到公司內部規定應給予的該獎的情況規定,那你就不能...
我公司出口一批產品,簽訂的合同是EXW交貨。這樣客戶來我公司提完貨就OK了嗎?我們還需要做什麼嗎
如果是exw交貨,那就是工廠交完貨就ok了,其他的不用管 您所說的出口報關單 核銷單 報關委託書 還要刻核銷專用章等一系列事情,是包含在fob或cif之類的交貨方式。exw是國際 術語之一,是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 如工場 工廠或倉庫 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辦理出口清關...
合同沒到期,公司就找理由將我辭退,我該得到怎樣的補償?求大神
1 公司以勞動合同法規定以外的理由辭退勞動者,屬違法行為。2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你願意,你可以申請公司繼續履行合同。3 如果你不願意,那就申請裁決公司給你補辦社會保險,給付經濟補償金 一個月工資 合同還沒到期,公司無故辭退,怎麼賠償 最普遍的介紹 辭退問題特點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