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 為什麼是一年

2025-02-16 03:50:18 字數 1716 閱讀 8504

1樓:貓貓的天下

可以是一年。

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的年限條款要雙方協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2樓:虞人論事

合法。雙方可以約定固定期限,可以一年一簽,兩年一簽,三年一簽,都是可以的,另外如果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第三次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省的每次簽字麻煩,而且雙方也可以約定直接簽訂無固定期限。一般的企業都在規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就是可以合同到期解除方便。

3樓:小孫說法

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無固定期限的。續簽一年是合法的。

續簽勞動合同一年和三年有什麼區別

4樓:邵麗敏

法律分析:兩者的主要區別如下:1、法律允許的試用期不同:

一年期勞動合同,對應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期勞動合同,對應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2、勞動者達到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條件所需時間,可能有扮巨集所不同:對於那些剛就業的職場新人或初次簽訂勞動合同塵野的勞動者來說,通常在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才具有和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資格。

因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勞動者達到籤無固定期合同所需耗費的時間也將不同。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成本不同:勞動合同期限內,雙方通常都應遵守合同的約定。

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被提前廳兄冊解除或終止的概率較高,而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約方往往需要向對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損失賠償、違約金等費用,解約成本較高。相對而言,一年期勞動合同,提前解約並支付較高解約成本的幾率要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一年一年續簽

5樓:楊梅

法律分析: 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對社保的交納情況進行說明,一般情況下,不存埋告團在一年一簽社保的說法,應當與勞動合同的年限相同。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繳納社保,社保是彎橘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社保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友世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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