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針對您的辭職公司不讓辭和延遲離職日期,怎麼辦問題解答如下,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判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解除勞動關係備案手續;憑備案稽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同掘段者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燃茄;
2樓:幻想的星空宇智
你提前30天提出辭職塌迅磨即可,不需要用他們的所謂的辭職書,你只須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即可!
而且,這家公司沒有按照規定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現在你也無須提前30天提起辭職了,你隨時可以走人,而且可以要求公司結清你的工資的同時,對你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因為沒正式勞動合同)。
另乙個,這家公司的工作時間嚴重超出勞動法所規定的工作時間,但不知道有沒得到當地相關部門的批准,如果沒有得到批准,只是這家公司的自主行為,那就可以再要求該公司結算補償你的加班費用!
估計你和這家公司談也談不出什昌神麼名堂的,還是直接去勞動部門申請調解、仲裁(仲裁委員會)吧,如果實在不行,保留你是這家公司員工的證據及你大團斗概是什麼開始提起辭職的相關證明,準備起訴他們吧(可以找法律援助)
3樓:悠
按勞法來,你不要管批不批,你提前乙個月遞派燃仔辭職報告,一月後不管批不批,塵汪辭職也成立 ,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不允許強迫勞動 ,自願工作原則,另外有爭議時可以勞動局段顫勞動仲裁。
4樓:晚秋至此
不需要領導批准的,只要書面通知到位即可,時間到就可以離開,公司要結算工作、不能以此為由扣工資。如果公司有違反,員盯局工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弊塵或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凱卜讓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期滿之日既可自離。
5樓:網友
辭職消孫不批有兩種現象可能會是所還生了讓你走不了的現拿虛鏈象發生,也就是說,首先你是乙個對你公司特別優秀的人才,因此公司不想放你走。第二是找不到合適你為主的人才,只譽消要找到之後,他們會立馬會放你走。
6樓:網友
根據相關法律,你辭職是不需要公司批准的,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書面提出申請,乙個月後就可以自動離職了。
如果公司不給你辦理手續或者發工資,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記得儲存好相關證據)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你要辭職是不需要別人批准的,你提前乙個月書面提出申請,乙個月後就可以自動離職了,如果不給你發離職單或者發工資你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記得儲存好自己有在上班在工作的證據)
8樓:網友
辭職無法得到批准,老師被用人單位拖著日期,如果是已經達到了合同期限,那麼沒有必要被用人單位牽著鼻子走,用人單位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找不到適合接替你工作的人,還有就是一定程度上為了降低成本。
9樓:阿里楊豪真
這種情況就只有自己走了。不過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本月工資領不了。
10樓:j夢謹
這種情況你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就好了,他不批也沒辦法的。
11樓:職業導師
按照勞動法規定,只要提前遞交辭職報告(非申請),到第31天自動算為離職。
12樓:網友
交上去,問辦公室人資部,怎麼回事。到時候直接走人。
13樓:帶向遠方
一般提前乙個月辭職是可以的。
正常辭職不批怎麼辦?
14樓:李瑤
法律分析: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灶譁。
中華人民隱豎行共和國勞動纖敗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常辭職不批怎麼辦
15樓:秦麗萍
法律分析: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基並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改野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搏殲跡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常辭職不批怎麼辦
16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可以再次要求用人單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話那麼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工只要按照法律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離職即可,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處理的話,那麼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滲春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芹並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叢首耐。
辭職不批怎麼辦??
17樓:法邦網專家
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由於單位押你們25天的工資,屬於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你們可以據此要求解除合同,隨時可以離職,不需單位的批准,你們遞交辭職書後就可以走了,等於通知單位了,不需要單位的批准手續。至於拖欠的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回來。
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單位的行為屬於上述第二項的規定,故你們隨時可以解除合同,不需單位批准。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8樓:職場老趙
但是你如果那個嫌麻煩的話,你可以先支了工資以後再走。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根據《勞動法》第9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2、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令第364號)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僱傭童工不給工資,可採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關證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可以通過**予以**,引入執法機構的監督與檢查。
親,你可以他這個是犯法的。
提問不想撕破臉皮,還其他辦法沒有啊。
你跟老闆好好說,你就說你的難處,希望她理解你。
提問他說不吃這一套,愛咋滴咋滴。
或者是限制人身自由。
關係好的話,可以把話說的不那麼難聽,要關係不好的話,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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