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律師幫助我解答工傷問題 謝謝哪位好心的律師
1樓:端木_長春
你好,根據你以上提供的資訊,你與該工廠存在實事勞動關係,你在工作中受傷應屬工傷。根據***最新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而就目前的情況而言,你的傷害情況比較嚴重,根據後面將要做出的傷殘評級你可能獲得幾十萬元的賠償,所以你應該儘快尋找一名律師為你專門處理此事務。而不應心痛律師費而錯失良機。
2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網友
首先我要告訴你,兄弟你放心,老闆再牛也鬥不過法律;同時也提請你理解對方、適可而止。據你介紹的情況,你還在**期內,老闆是不能和你談一次性賠償協議的,除非你願意。你也不要擔心你當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老闆不認賬,因為你有工友會為你作證,國家的勞動法會保障勞動者利益。
4樓:璩長星
沒事 沒簽勞動合同 你可以拿到雙倍工資,工傷 醫療費用 營養費 誤工費。
5樓:上海師爺
沒簽勞動合同,你仍然可以得到工傷賠償。
建議你先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做工傷傷殘鑑定,根據傷殘等級確定賠償數額。
6樓:丨忘笑
官司肯定要打的, 即使沒用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你們存在勞動關係,。
7樓:劉豫川健
可以工傷和勞動合同,一起要求賠償,大概9級傷殘,大概能賠4萬左右。(視情況而定)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主張合理合法。
張律師求助工傷相關!!
9樓:匿名使用者
謝謝!!回覆太及時了,剛談判感覺老有底氣了對方說公司報不了工傷,我說那我就找你上級主管部門然後也計劃這麼幹!!行不行??找當地**。
10樓:匿名使用者
簡而言之,你的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可以向實際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用人單位不為你申請認定的話,你自己有權提請工傷認定。同時首先,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工資存摺、上崗證等,只要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都可。其次,醫院的就醫憑證、發票等;最後,申請表可以。
11樓:匿名使用者
好的,謝謝幫助,我先自己處理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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