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勞動合同上籤的是月薪4500實際沒發那麼多,加班工資只有7 5

2025-01-01 09:30:23 字數 4389 閱讀 2015

我們勞動合同上籤的是月薪4500實際沒發那麼多,加班工資只有7.

1樓: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2樓:千長雋

違法勞動法,也沒有勞動合同,要麼先忍著,等你想離開的時候,(不超過一年)申請勞動仲裁。

我拿4500的工資,但是合同卻籤的2300,是這邊的最低工資,為什麼呀?

3樓:網友

很多單位都是合同中山迅約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實際工資要多一些。如果有加班費。

等情況,用人逗坦此單位可以按照合同中約信手定的工資作為基數計算。

4樓:交大學姐

因為如果籤的工資比較少的話,那麼以後可能發的工資也不會多,而且交的社保也比較低。

請問簽了合同時說工資是4500一4700可是上班到乙個月後發的工資只發了一千多

5樓:

摘要。親您好,是不合理的哦,簽了合同時說工資是4500一4700,可是上班到乙個月後發的工資只發了一千多:是不合理的哦,1.

我們可以先跟公司問清楚情況是怎麼回事的哦,2.因為有些公司會比如壓多少天工資之類的哦,3.如果要是工資發的是一整月的才一千多的話,我們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哦,您好,以上是給出的答案如果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麻煩您對我的服務進行贊呀☺️您的贊是我前進最大的動力祝您生活愉快

親您好,是不合理的哦,簽了合同時說工資是4500一4700,可是上班到乙個月後發的工拍好檔資只發了一千多:是不合理的哦,1.我們可以先跟公司問襲亂清楚情況是怎麼回事的哦,2.

因為有些公司會比如壓多少天工資之類的哦,3.如果要是工資發的是一整月的才一千多的話,我們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哦,您好,以上是小襪襪編給出的答案如果我的答案對您有幫助麻煩您對我的服務進行贊呀☺️您的贊是我前進最大的動力祝您生活愉快

我在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474公交站上班,我去上班時燃桐雀人家繪我說工資是乙個月是4500一4700可是我上了乙個月班到發工資發了一千多,我問人家時人家說-天上班要天上15到16個時呢可是人家要加班乙個月是全天加班呢,可是我上了乙個月尊多隻能加十乙個班,我就是上了兩個多月的班就是走了輪散現在就是歉下我二十天的工資,我現在都是走了皮早兩個月了,我在問人家要工資時,人家說我和他籤合同期沒有到,人家說有威月金呢。

親您好,實在很抱歉讓您久等啦,根據您的描述單臘吵位也是不合理的伏局漏哦,1.因為您走的時候還有工資是沒有結清的哦,2.單位是需要支付您剩餘工資的哦,3.

根據相關規定員工和單位是沒有存在違約金說法的哦,4.所以我們是可以申請仲裁的哦,您好,以上是給出的答案如果我缺爛的答案對您有幫助麻煩您對我的服務進行贊呀☺️您的贊是我前進最大的動力祝您生活愉快

討要加班費和第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

6樓:商標註冊

討要加班費和第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這些費用,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樓:法律快車專家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補償。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天。

公司勞動合同籤的是月薪5000元,6天8小時制的,也就是每週6都上了8小時,可沒有加班費的。

8樓:法哲瀚麻娥

樓主悉基知您好,對您的解答如下:

如果勞動睜消合同約定您實行的是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即所謂的「標準工作時間制」是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那麼您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對於超過的部分,您可以請求公司向您支付加鋒伍班費。

但是,如果您實行的是非標準工時工作制,那麼關於加班費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幫助!

用人單位沒簽合同,現在還有16天的工資他不發給我。公司給的底薪才800,每月加班超時。請問我申請

9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10樓:張勇

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下情況。

11樓:哎喲喂呀我的天

申請仲裁吧,不簽定合同的,工作滿一定時限後,視為自動簽定不定期合同。

12樓:網友

你應該去當地仲裁機構申訴,用人單位與員工不籤勞動合同,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應該沒問題,祝你好運、

和公司勞動合同籤的4000,加班費只按2000算是否合理

13樓:網友

不合理。

加班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的方式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14樓:網友

應該說,未必不合理。

因為不知道你們的勞動合同怎麼約定的。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比較明確,就是以2000計算,那沒有問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我不知道樓上的第3條是從**得到的。我沒有見過類似的規定。

15樓:猴歌

md,我們公司的加班費,是按照基本工資算的打個比方,工資4000,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1100公司籤合同,就是1100(基本工資)+2900(補貼)加班費,就按照1100算。

已在解除勞動合同上簽字,月後還能找之前的公司索賠未提前月通知的代通金嗎

可以,如果公司未依法支付應付補嘗,六個月以內可以協商,協商無果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本人合法權益 啥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當時基於啥原因簽字的。若是賠償金較少,還是找工作吧。原則上是可以的,但也要看具體解除的原因,是按勞動法那一條接觸的。另外通知時間和解除時間的證據齊全,會簡單些。當然...

勞動合同何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我開始上班的第一天開始嗎?還是試用期後

是的,比如你7月1日班,公司與你在7月31日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合法的。中華bai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du法 第七條 用人zhi單位自用工之dao 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專用人單位應屬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

《勞動合同》上只蓋了用人單位的公章,沒有單位負責人簽名,勞動

你是同用人單位籤合同還是有負責人籤合同?再簡單一點,用人單位給你發工資還是負責人給你發工資?如果只有用人單位的公章,而沒有具體責任人的簽名,該勞動合同無效。沒有具體責任人,分不清是誰簽訂的,而公章可以偽造或者誰也可以蓋,因此,無論何種情況,必須有具體負責人的或者責任人的簽字,否則無效。一般單位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