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若提前提出離職,單位不同意,能直接走嗎?

2025-02-16 22:25:12 字數 1654 閱讀 9336

1樓:

你要直接走的話。

是沒法拿到工資的。

算自動離職。

單位如果不同意你走。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辦理正常離職。

並結算勞動報酬。

2樓:祈福

籤試用的合同沒 遇到不好的老闆薪水跟定剋扣了~~~

試用期而已 想走就走 不會惹什麼麻煩的 就是籤合同了 提前乙個月已書面的形式正式通知也可以走啦啊 ~~要不然他們就違反勞動法了 ~

3樓:小孫說法

提前三天書面提出離職申請,可以直接走。

4樓:

可以。勞動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樓:網友

那要看你辭職的這個單位是什麼樣的單位了,國企?私企?國企的話,有可能礙於面子,辭職就辭職了,私企就不好說了,另外,如果你的檔案還在公司的話,估計會有點兒麻煩,我說的是不管國企還是私企。

6樓:知道

試用期不辦離職手續直接走人有影響嗎。

試用期提前三天離職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7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並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讓走,員工也可以離職,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後,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毀物申請勞動仲裁。

法帆臘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態餘滑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提離職不讓走怎麼辦

8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並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讓走,員工也可以離職,公司也應該支付試用期應得的工資。如果在提出離職申請後,公司不讓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關於試用期離職的問題,關於試用期離職問題?

a 屬於試用期,試用期內離職提前三天告知,轉正之後提前30天,法律規定員工入職後一個月之內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從次月開始雙倍工資 現在未滿30天,未籤合同也說得過去 可以遵照公司要求書面提出離職,但是提前三天即可,如果公司不提供離職申請書等,以簡訊傳送或者聊天記錄傳送,保留好證據 b 公司需要給足工...

新員工試用期沒過口頭提出離職,第二天直接不來上班了,按曠工

企業存在的問題 1 試用期 試用期是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長短來訂的,不是企業隨意可以定的。勞動合同一年的只能約定一個月的試用期,最長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2 休假 一週5天?是一月5天嗎?如果是一月5天休假是不合勞動法的。應該是逢周 六 日 法定假,國家公佈的其它休假都需要安排員工休假。未安排休假...

簽過合同試用期離職必須要提前月通知嗎

我怎麼感覺去了 公司,哪在在試用期就做這麼鋪張的培訓的。根據你的敘述,你現在進入公司還沒有正式上班,都是出於培訓或實習,對嗎,如果是這樣,你的離職屬於非公司過錯的員工主動辭職,這樣的辭職按勞動法規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里約定提前一個月通知是合法的,有依據的。至於培訓費問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