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沒勞動合同,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2025-03-01 12:55:05 字數 3125 閱讀 5288

1樓:老牛山雀

沒有和公司虧尺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收集在**工作的一切證據,工作證、工作照、工資卡、工資條和同事的證詞證言,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察困報,訴求公司進行沒有簽訂勞動合銷沒高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2樓:法務竹子

還可以收集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伏昌基據如工資太晚、工資發放銀行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工牌、工衣或者工作郵迅歲件、工作微信群等。有這些證據可以相應去缺謹主張維護合法權益。

3樓:劉心安兒

面橡拆對這種情況,一定要通過法律仲裁的方洞扒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在進入職場之後,一定要和公司簽訂納如昌勞動合同,同時也需要注意合同的內容。

4樓:浩海永寧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話,就應該要寫一些書面材料,才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就能維護自己的權利。

5樓:司馬晟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作為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雙倍工資的隱搜鄭賠償。

如果任職期間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漏哪員工也灶頌是可以要求企業把社保補齊。

只要員工有工資條打卡記錄,或者是在企業上班工作的**,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

6樓:網友

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就怕雙方出棚備現勞動糾紛,這個維權鏈晌毀比較麻煩的,所以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要注意保留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單、工作謹橋證等等。

7樓:小鹽未加碘

在我們工作期間,如果企業和我們沒有簽訂勞動鎮慶判合同。只要差脊我們在企業工作了,御改這就已經建立勞動關係。

然後就是收集證據,比如工資條,出勤記錄。帶著證據就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8樓:建造師小砼

在職場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是裂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的冊梁賠償。這就是維護好自己的權肆姿襲利。

但是還要提供與這家企業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9樓:巨集盛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話,無論出現什麼樣的事情都應該去尋找當地的勞動局進行處理,這樣才可以維權。

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0樓:李丹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爛遊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兆歷渣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族悄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就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麼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未簽訂勞動合同,同樣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雖然是證明勞動關係的重要檔案,但是很多用人單位都存在緩籤甚至不籤的情況,勞動者可以通過其他的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樓:憶卿思雪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依據不當得利來起訴對方,只要證明對方受了你的勞務利益而你沒有拿到回報就可以了,訴訟費歸對方出。

13樓:網友

勞動關係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建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要付你乙個月過後的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不能無理由剋扣員工工資,如果請假可以扣工資,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可以扣20%,若扣除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應當支付最低工資。

所以,如果沒有造成損失,無故多扣除你12天工資的,可以找用人單位協商,或向勞動部門投訴

或者走法律程式,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在15日內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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