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罰,如果令公司蒙受損失的,從嚴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除了初期的批評教育與培訓外,就是退回人力資源部直至辭退。
對於不聽領導指示的員工應如何處置?
3樓:常勝將軍
在處置之前必須和對方溝通下,要讓人家心服口服。只因為不聽指示就開除調動只會給員工造成心胸狹隘,容不得人,背後暗算人的印象。在做決定之前要跟對方充分交換意見。
否則此人必記恨你,在人面前說盡你的壞話,比如這人無能,心眼小,沒能力只會巴結領導什麼的。
4樓:網友
得看是啥指示,對錯誤的指示這反而是好事;若正確的指示,應先整明白拒絕的原因,深入交流一下;若就是不願聽你的,就好聚好散吧。
下級法院不執行上級法院的「指示」,當事人受損,咋辦
5樓:鑰匙杯
我想先說明一下,法院之間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而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
下級應否執行上級錯誤(違法)的指示?如果執行的話,下級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6樓:羅長江
正確的做法是,婉轉向上級指出違法指出及其政策法律依據,如果上級堅持,必須執行,下級不再承擔責任。
7樓:網友
好像看事實造成的後果的嚴重度。如果讓你去殺人,你要是拒絕不了後果還是要負責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提出正確的做法向上級彙報,你做肯定是你承當責任了。
員工犯錯誤應當如何如何處理
9樓:吊打你需要理由
所以領導者應當鼓勵員工犯錯,員工勇於犯錯,部門才能有創新有進步,充滿活力,但是員工不能重複犯錯,每犯乙個錯誤,大家就可以借鑑經驗,避免重複犯錯,共同學習和進步,創造乙個良好的創新和分享的環境。領導能鼓勵員工勇於犯錯,領導輕鬆了,員工也露出笑容了。 員工所犯的每乙個錯誤,領導都應該及時的幫助員工分析和改正錯誤,這樣員工才能在每次的錯誤中成為。
只會批評員工的領導,他的員工只能增長經驗,並得不到智慧成長;只有在錯誤中反思,才能得到智慧成長。所以領導應該幫助員工分析錯誤,幫助員工反思,這樣才能提高員工成長的速度,減少再次犯錯誤的機率。
只會批評員工的領導是無能的 ,有些領導認為,他們批評員工是想讓員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記住這次錯誤,讓他以後不敢再犯錯誤;有些領導覺得老是犯錯的人太笨了,所以只能教訓;有些領導覺得批評員工可以超前增漲員工的智慧,也可以提高自己的形象和威性。 領導者最大的失誤就是總盯著下屬的失誤,將下屬每次的失誤變成指導員工成長的機會,才能更好的提高員工智慧及工作效率。
招聘季節正迅速臨近,包括實習生和全職員工在內的大量新生代都將首次出現在勞動力市場上。 從某些角度來看,新一代20多歲的年輕人中確實包含有不少最聰明受到過良好教育並且是第一次加入到就業行列中的成員。
此外,由於沒有專業方面的經驗,很多年輕人缺乏商業頭腦也就屬於毫不令人奇怪的正常現象。 舉例來說:最近,一位同事就告訴了我新近畢業的大學生員工所幹的好事。
她選擇直接向公司老總寫信,抱怨所在的部門沒有遵迴圈保規範。她所抱怨的具體問題,卻不是公司將有毒化學物品傾倒進河流中,而是沒有對紙張進行**再利用處理。
大家可以想象出由此導致的混亂程度之大。高管與部門領導紛紛動員起來,各種各樣的電子郵件如同雪花般在公司內部四處飄散。公司開始針對環境保護方面的處理措施進行深入調查。
但最終得出的答案卻是--公司確實建立了環保方面的規章並一直在堅持執行。
10樓:小楠幸福快樂
作為管理者對員工要多理解、寬容和包容,耐心地幫助他們分析犯錯的原因。同時也是最更重要的一點是要灌輸乙個理念,那就是如何第一次把正確的事情做正確,以提高他們第一次把正確的事情做對的要求。同時多鼓勵、肯定、表揚,給員工成長的時間和空間,相信他們會越來越好!
同時,錯誤也是分層次、大小、嚴重程度。
1. 小錯誤,不影響大局,溝通造成錯誤的原因,只要不是態度問題,以後工作中休息就可以了。
2. 造成了比較大的經濟損失,比如幾萬塊的額外損失,員工應該承擔一部分損失(幾百塊或者1千塊左右),讓員工意識到工作失誤會造成經濟直接損失,這樣最能有效避免後面的錯誤率。
3. 再比較大的錯誤,洩露公司機密檔案或者客戶資訊,這個可能就比較嚴重了,可能要涉及到法律層面了。
上級指示要求為什麼落實不到末端
11樓:網友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12樓:嗚嗚
這不就是社會現狀的真實寫照嗎。
如何做到絕不能把上級指示當耳旁風
13樓:白雲稱豬
想清楚後果就行了。
把上級的指示當耳邊風的話。
你的公升遷,你的工資調整,你的績效考核等等。
這些不全在你上級手上把控著嗎。
太過火了,上級開掉你都很正常。
所以你有什麼資本和上級叫板呢?
請問勞動法有規定員工辭職但是上級不批一直壓著的問題嗎
實話實說。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 切記 要求公司在你的 勞動者送達 移交 文書 材料 簽收單 簽上姓名和日期 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公司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 勞動法 第31條 同時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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