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螞餘津貼悶謹滾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晌弊天數計發。
2樓:匿名使用者
象一般的補助、獎金在你產假期間是不發給你的,也就是說公司只發給你基本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的象生育補助是要發的。但保險什麼的還是要給你上的。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該法第六十二條同時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巖答十天的產假。」 產假粗叢慧期間享受原工資待遇。 對於產假國家政策有詳細規定:
對於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乙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於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另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 您在私營單位上班,您要看一看您們地區有沒有自己的補充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鄭行同。 丈夫同樣享有這樣的權利。如果丈夫是晚婚,就享有15天的帶薪產假。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是勞動保險按著上年所交生育保險的基數發放5個譁唯月的生育津貼,至於單位怎麼安排那就是視單位悄虧的規定不同了。正常生育是5個啟蘆神月的產假,剖腹產多加15天。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我每個月都有。就是不知道這個月還有沒有了。
產假期間單位發了工資還有生育津貼嗎
5樓:李異進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的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兩個是不能同時領取。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
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享受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可停發工資,後期可進行差額結算。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期間有工資還會有生育津貼嗎
6樓:黃琴林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上了生育保險的攜知員工,都可以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並且可以從社保中心領取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辯告消胎的,每多友悔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休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會有嗎?
7樓:張豪傑
法律分析: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只享受一種。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對工資收入的替代。
女職工在生育期間離開工作崗位, 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貼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並非工資之外的福利待遇。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費用不足於支付本人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符合省、市規定的其他增加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休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都會有嗎?
8樓:資水百曉生
產假期間工資:即正常出勤情況的工資水準,不包含加班工資及其他部分,同時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生育當月繳費基數/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的區別。
產假,是指職業婦女在分娩或流產期間,依據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享有的法定假期。享有產假是所有生育女職工的一項基本權利。其宗旨在於維持、恢復和增進受保護產婦的身體健康、工作敗猛能力及料理個人生活需要的能力;減少早產、異常分娩及分娩併發症;並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生育津貼,是指對職業察襪橋婦女因生育或流產而離開工作崗位而中斷好洞收入時,按照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給予定期支付現金的一項生育保險待遇,又稱現金津貼。生育津貼已成為一種對職業婦女表示關注的重要國際性措施,其宗旨在於向生育女職工提供基本經濟保障,使她和她所生產的嬰兒能夠在產假期間按照適當的生活標準維持無所匱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貼是生育的職業婦女的一項基本權利。
已經購買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由社保局支付(具體由公司還是個人負責領取看當政策,一般都是支付給公司),未購買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由公司支付工資。
其中生育津貼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
因此,原則上是不能同時享受
的。不過如果你單位在你領取生育津貼的情況下,還願意為你支付產假工資,也是可以的,如果員工產假期間單位發放了全薪,那麼這部分錢應該入單位賬戶,如果單位未發放全薪或者發放了部分工資,則用來補足員工的工資。同時,如果生育津貼不足以發放員工全薪時,單位要負責補足員工的全薪(有的單位未按照員工實際工資繳納保險,則不足以支付員工全薪)。
產假期間享受的待遇 5,產假期間享受的待遇
產假期間享受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第三,產假,...
產假期間 生育險是否繼續繳納
產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生育保險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法律依據是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第.條規定 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 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在其享受法定產假期間,依法領取生育津貼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
產假瀋陽產假過後辭職的話產假期間的工資要退還嗎
什麼是產假工資 產假工資,是指待產職工在假期內還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助。產假期間的工資又叫生育津貼。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這裡的工資是指職工按照平時正常出勤時的基本工資,不包括加班費和公司其它獎勵等。事實上,生育津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