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du知道君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的,當事人不服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的,可以在簽收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仲裁怎麼通知被申請人
2樓:張秀洪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配吵返申請書副培飢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碰毀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勞動仲裁委不予受理通知,法院必須受理嗎
3樓:通竅又熱心灬福祉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是否會受碰罩襲理。
屬於人民法院管理的案件則會受理。
根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悶明》第二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情況予以處理:(一)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受理;(二)雖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但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應當依法受理。
不予受理的情形。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第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範圍,當事人笑兄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審查核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
一)裁決的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範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三)仲裁員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四)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執行的裁定書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收到裁定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4樓:尹鳴鶴
一、 勞動仲裁委員會 對案件不予受理的,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當事人可以持該通知書,直接向人民。如果勞動仲裁部門拒不出書面不予受通知書,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提訟。 二、法律依據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盯指滑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凱臘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仲裁委員會怎麼通知被申請人
5樓:律漸
法律分析:直接送達。仲裁委員會送達仲裁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已吵伍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方是企業或鍵灶單位,又沒有向仲裁委員會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負責收件人簽收。
仲裁文書送達後,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字或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稿碰扮》 第四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請求延期**。
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試論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爭議仲裁的異同
調解是調節。仲裁是走法律路線維權 共同點都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可以調解或者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勞動仲裁的區別?1 申請的條件不同調解不是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而仲裁是通過訴訟解決勞動爭議的必須程式。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2 申請時效和處...
求助,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向用人單位索要工資未果,不要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應先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原因是 一 索要工資是屬於勞動監察大隊的管理範圍。二 勞動仲裁的法定程式複雜,時間長,不利於及時獲取應得的工資報酬。1 首先不知道你們籤合同沒有 2 不知道有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等證明你幹到八月底3 單位應該支付你工資的 ...
勞動爭議強制執行階段,勞動仲裁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能夠申請強制執行的是公司財產,而非註冊資本,這兩個概念不同,在這裡我不做過多的辨析,我簡單的回答一下你的問題。1 公司搬家不影響你向法院申請執行。2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公司財產。3 如果老闆抽逃出資,你可以同時起訴公司老闆和公司,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追問,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